2024年进行新高考改革主要变化体现在考试科目、考试时间、高考成绩计算方式、志愿填报方式和院校录取等方面上。本文将在下文整理2024年第四批高考改革包括安徽、广西、贵州等地在内等7个省份公布的新高考政策和改革方案。
一、2024年新高考会有哪些变化
1、文理不再分科
区别于传统高考的文理分科考试(数学科目文理分科不同卷,高校单列计划录取);2024年新高考省份将实行“3+1+2”模式,即语、数、外3门必考科目为全国统考,使用教育部统一命题试卷(数学不再区分文理科),选择性考试科目从物理和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任选1门,再从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任选2门参加考试,选考科目使用各省教考院自主命题的试卷。
2、考试时间有变化
传统高考省市的高考文化课考试(不包括英语口语考试)时间规定为6月7日-8日,共计两天。而在转变为新高考模式后,2024年新高考落地的7省区考试时间基本为6月7日-9日,共计3天,但部分省市6月10日也会安排考试科目。
3、高考成绩计算有变化
从2024年起,进行高考改革的7个省份高考成绩总额不变,和以前一样满分为750分。但在成绩计算方式上有较大的变化:除了语数外和物理/历史这4个科目外,选择性考试科目中的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将按照赋分规则,将卷面原始成绩转化为赋分成绩后再计入高考总成绩。
4、志愿填报方式有变化
根据各省发布的高考录取工作方案来看,在2024第四批高考改革省份中,除了贵州是按院校顺序志愿(或专业类平行志愿)进行录取,其他6个省份在志愿填报时均实行院校专业组模式,均不再区分一本、二本批次。
传统高考是1所大学+6个志愿,在一个大学里面选专业,那么1个大学就是1个志愿;
而新高考采用的院校专业组模式,也就是说先根据选科要求筛选能报考的专业组,再从该组内选择心仪的专业。
二、2024年新高考志愿填报规则
下文也根据第四批新高考省份发布的2024年各省高考安排及录取工作方案,为大家整理了7个新高考省份的志愿填报细则(含录取模式、录取批次、相应志愿填报数量):
1、贵州
2024年新高考改革后,本科批可填报96个专业(类)平行志愿。
2、广西
志愿数量变化也很大,如2023年该自治区高考普通本科批仅可填10个平行志愿;而在2024年新高考改革后最多可填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由于本文篇幅有限,仅为大家列举贵州和广西两地的新高考志愿填报规则,其他省份的高考志愿填报安排可在下文“新高考政策解读”中点击对应省份链接查看。
三、2024年新高考政策解读
近日。2024年第四批新高考地区(吉林省、江西省、黑龙江省、安徽省、贵州省、甘肃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新高考改革政策及录取方案已经公布,由于每个省份因实际情况影响会有略微不同,以下各省的新高考政策整理参考如下:
【贵州新高考政策】
贵州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有关文件及《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21〕10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体制机制,构筑符合人才培养和选拔规律、顺应新时代要求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高考,确保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平稳落地。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
2024年起,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实行“3+1+2”模式,包括3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科目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选择性考试)科目。其中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任选一门)3门,数学不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考试含笔试和听力两个部分;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从物理和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任选1门,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任选2门。全国统考科目使用全国统一试卷,选择性考试科目由我省自主命题。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等专业的考生还须按有关要求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7日至9日。语文科目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选择性考试科目考试时长均为75分钟。具体考试时间为:
全国统考科目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如有调整,我省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考试安排做相应调整。高考英语听力考试实行“一年两考”,两次考试均为全国统考,分别安排在1月8日和6月8日进行,1月8日只进行高考英语听力考试,6月8日英语听力考试在高考英语科目考试中进行。6月8日外语科目听力考试均安排在笔试后进行。
(三)成绩组成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由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全国统考科目,每科满分150分(外语科目笔试120分,听力30分。两次高考英语听力考试以最高成绩计入高考英语科目成绩),以原始分数计入高考文化成绩;考生选择的三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每科满分100分,首选科目以原始分数计入高考文化成绩,再选科目依据省教育厅印发的《贵州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等级赋分办法》(黔教函〔2022〕115号),将每科原始分数转换为等级分数后计入高考文化成绩。各科成绩当年有效。
(四)同分排序规则
普通类考生高考总成绩(含高考文化成绩和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按以下规则排序: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艺术类、体育类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首先比较高考总成绩,若相同再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
三、录取设置
(一)计划编制
普通高校招生类别分为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合并原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不再分文理科。各类别招生计划分本科、高职(专科)2个层次编制。普通类招生计划按照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分别编制,艺术类、体育类招生计划不分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艺术类组织省际联考的戏曲类本科专业和少数经批准组织校考的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
(二)批次及志愿设置
各批次实行院校顺序志愿或专业(类)平行志愿:院校顺序志愿是指以“1个院校+6个专业(类)”为1个志愿,并设置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专业(类)平行志愿是指以“1个专业(类)+1个院校”为1个志愿,不设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1.普通类。设置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
(1)本科提前批分为A段、B段和C段。
本科提前批A段:包括有政治考核(考察)、面试、体检(军检)、体能测评(试)等特殊要求的军队、公安、司法院校本科专业,设置1个院校顺序志愿;强基计划、香港高校自主招生、飞行技术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少年班、保送生、运动训练单独招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残疾考生单考单招、应急消防单独招生、职教师资单独招生等按照相关规定投档录取。
本科提前批B段:包括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小语种、定向就业以及其他按教育部规定可纳入提前批次录取的本科招生专业,设置1个院校顺序志愿。
本科提前批C段:包括国家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免费医学生等本科专业,设置60个专业(类)平行志愿。
(2)本科批。除本科提前批以外的其他本科招生专业(含预科、民族班、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设置96个专业(类)平行志愿。
(3)高职(专科)提前批。包括有政治考核(考察)、面试、体检(军检)、体能测评(试)等特殊要求的及其他按教育部规定可纳入提前批次录取的高职(专科)招生专业,设置1个院校顺序志愿。
(4)高职(专科)批。除高职(专科)提前批以外的其他高职(专科)招生专业,设置96个专业(类)平行志愿。
2.艺术类。设置本科批、高职(专科)批2个批次。
(1)本科批分为A段和B段。
本科批A段:少数经批准组织校考的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使用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的本科招生专业,设置1个院校顺序志愿。
本科批B段:包括使用我省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的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设置60个专业(类)平行志愿。
(2)高职(专科)批。设置60个专业(类)平行志愿。
3.体育类。设置本科批、高职(专科)批2个批次。
(1)本科批。设置60个专业(类)平行志愿。
(2)高职(专科)批。设置60个专业(类)平行志愿。
(三)志愿填报
1.时间安排。志愿填报安排在6月下旬进行。
2.填报方式。实行网上一次性填报各批次志愿,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及志愿填报系统完成填报。考生志愿应由考生本人自主填报,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代替考生填报。
3.相关要求。考生填报志愿时,艺术类和体育类可兼报普通类本科提前批C段、本科批、高职(专科)提前批及高职(专科)批;普通类不得兼报艺术类和体育类;艺术类和体育类之间不得兼报。
考生填报志愿须符合所填高校招生计划类别和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普通类按物理科目组合编制的招生专业,仅限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填报;按历史科目组合编制的招生专业,仅限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填报。艺术类、体育类的招生专业,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的考生均可填报。
考生填报志愿还须符合相应的资格条件:填报军队、公安院校等专业志愿的考生需参加相应的政治考核(考察)、面试、体检(军检)、体能测评(试)等,合格后才具备投档资格;填报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志愿的考生高考总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填报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运动队等专业志愿的考生须经过相应测试选拔程序和资格公示;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等专业志愿的考生须具备相应的报考资格;填报少数民族预科、民族班等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是少数民族;填报定向招生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满足相应条件。
考生填报志愿前,应充分了解所填报高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以及公布招生计划中的备注信息等,因填报志愿不符合要求未被投档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划线原则
1.普通类划线
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按照相应本科、高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综合考虑成绩分布及生源等因素,按照首选科目物理、历史分别划定普通类本科、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按照普通本科首选科目物理、历史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分别划定特殊类型录取资格线,用于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经教育部批准可自主划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高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由高校自行确定。民航飞行技术专业的分数线参照教育部、中国民用航空局有关规定执行。
2.艺术类划线
根据艺术类各类别考生高考总成绩、专业省级统考成绩,结合招生录取和生源情况,划定艺术类各类别本科、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3.体育类划线
根据体育类考生高考总成绩、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按照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综合生源情况,分别划定本科、高职(专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和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五)投档规则及录取办法
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普通类按照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分别投档录取;艺术类、体育类不区分首选科目物理和历史投档录取。
投档模式分为院校顺序志愿和专业(类)平行志愿两种。顺序志愿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1.院校顺序志愿
普通类依据“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排序位次和高校确定的投档比例进行投档。
艺术类在高考总成绩、省级统考成绩及校考成绩均合格的生源中,按照考生志愿和院校要求投档。
2.专业(类)平行志愿
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排序位次和高校确定的投档比例进行投档。
(1)普通类
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排序,如考生高考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
(2)艺术类
在考生高考总成绩、省级统考成绩分别达到我省当年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高考总成绩×60%+(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满分×750)×40%
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综合成绩=高考总成绩×50%+(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满分×750)×50%
(3)体育类
在考生高考总成绩、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分别达到我省当年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高考总成绩÷2+专业省级统考成绩
3.军队院校、综合评价招生等有特殊投档要求的,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4.各批次投档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公开征集志愿。
5.按照教育部规定,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6.已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的征集志愿和投档录取。
(六)综合素质评价
投档时,将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提供给高校,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其具体使用办法由招生高校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领导。要高度重视高考综合改革工作,把高考综合改革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和重大民生工程,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统筹协调机制,落实各级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高校的工作职责,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强化风险防范和舆情应对,确保2024年高考综合改革平稳有序实施。
(二)加强组织实施。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加强命题、制卷、组考、招生录取等环节全过程安全管理。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7省统一进行的适应性演练,继续做好我省高考适应性测试工作,让考生和家长深入了解和尽早适应改革的政策调整和内容变化,认真梳理和排查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及时完善程序、优化流程,全面强化招考队伍的业务能力和考务管理信息化水平,为高考综合改革平稳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三)加强宣传服务。要凝聚改革共识,围绕高考综合改革中心工作,加大改革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全面做好学习、培训,切实让考生和家长熟知考试招生政策规定。优化考试招生服务,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高度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支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加强条件保障。要在经费投入、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等方面保障到位,进一步加强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考试队伍建设,加快推进标准化考点改扩建、外语听力考场软硬件提升和考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等工作,做好技术支持服务,确保信息基础设施、业务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甘肃新高考政策】
?202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甘肃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甘政发〔2021〕66号)精神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确保2024年甘肃省高考综合改革平稳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体制机制,构筑符合人才培养和选拔规律、顺应新时代要求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高考。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实行“3+1+2”模式,其中“3”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日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法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1”为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的1门首选科目;“2”为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的2门再选科目。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全国统一试卷。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选择性考试”)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由我省自主命题。
(二)成绩组成。考生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其中,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首选科目(物理、历史2选1)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选择性考试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选2)按照《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实施办法》(甘招委发〔2022〕36号)等级赋分转换后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具有政策性照顾加分资格的考生,按照《甘肃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甘招委发〔2020〕9号)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在相关招生录取中加分分值一并计入考生总成绩。
艺术类、体育类(以下简称“艺体类”)考生须具有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相应的艺体类专业课成绩。
(三)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7日至10日。语文科目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数学和外语(含听力)科目考试时长均为120分钟,外语听力考试(30分钟)安排在外语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选择性考试科目考试时长均为75分钟。考生3门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报考少数民族语言授课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相应民族语文科目全省统一考试,考试时长为150分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统一高考科目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如有调整,选择性考试科目和民族语文科目的考试安排相应调整。艺体类考生全省专业统一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录取办法
自2024年起,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模式。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具体使用办法由各招生院校研究制定并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一)批次及志愿设置
202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类别分为普通类和艺体类。其中普通类设置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艺体类设置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批三个批次。每个批次下各设置若干段次,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填报模式。
1.普通类
本科提前批(A段):包括军队、公安(武警)、司法、军队招飞、民航招飞、国家公费师范生、地方免费师范生、免费医学生、优师专项、强基计划、职教师资单招、消防单招、运动训练及民族传统体育单招、残障生单招、保送生、少年班、小学全科教师等招生计划;经批准同意的部分特殊招生院校的招生计划及部分院校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类、小语种、航海类等专业招生计划。实行“1+1”顺序志愿(1个第一院校专业组志愿和1个第二院校专业组志愿)投档,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未完成招生计划实施一次征集志愿。
本科批(B段):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不征集志愿。
本科批(C段):包括普通类、定向、民族班、预科、民语及对等培养、高等职业教育中职升学考试录取(以下简称“中职升学”)、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建档立卡专项(原精准扶贫专项)、革命老区专项、民族专项等招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未完成招生计划实施两次征集志愿。
高职(专科)提前批(D段):包括公安(武警)类、农村医疗专项计划、小学全科教师、残障生单招、高职综合评价录取等招生计划。实行“1+1”顺序志愿(1个第一院校专业组志愿和1个第二院校专业组志愿)投档,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未完成招生计划实施一次征集志愿。
高职(专科)提前批(E段):定向招收军士招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未完成招生计划实施一次征集志愿。
高职(专科)批(F段):包括普通类、民语类、定向、建档立卡专项(原精准扶贫专项)、民族专项、中职升学等招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未完成招生计划实施两次征集志愿(可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适当增加征集志愿次数)。
2.艺体类
本科提前批(G段):经批准同意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或戏曲类专业省际联考的高校本科层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不征集志愿。
本科批(H段):使用统考成绩的所有本科层次艺体类专业招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3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未完成招生计划实施两次征集志愿。
高职(专科)批(I段):使用统考成绩的所有高职(专科)层次艺体类专业招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3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未完成招生计划实施两次征集志愿(可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适当增加征集志愿次数)。
高考成绩公布后除强基计划、运动训练及民族传统体育单招、残障生单招、保送生、高职综合评价录取等招生计划无须填报志愿外,其余院校招生计划均须考生填报志愿。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同时录取的批次不得兼报,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进行填报,即艺体类本科各批次和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只能选定一类填报;艺体类高职(专科)批和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只能选定一类填报。中职升学类考生只能填报中职升学志愿。普通类、艺体类各批次段征集志愿的志愿设置保持不变。
(二)计划编制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照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中职升学四类分别编制,其中普通类按照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别公布本科、高职(专科)层次各批(段)次招生计划。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只能填报物理科目组合内符合选科要求的院校专业组,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只能填报历史科目组合内符合选科要求的院校专业组。
艺术类、体育类、中职升学招生计划不区分物理类、历史类。使用统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按照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类(音乐教育-声乐)、音乐类(音乐表演-器乐)、音乐类(音乐教育-器乐)、播音与主持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表(导)演类(服装表演)等11个招考类型分别编制院校专业组计划。经批准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和使用省际联考成绩的戏曲类专业由院校根据专业设置情况编制招生计划。体育类按照田径类、足球排球篮球类、武术体操类3个招考类型分别编制院校专业组计划。中职升学按照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工业类、土木水利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教育与文化艺术类8个招考类型分别编制院校专业组计划。
院校招生计划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同一院校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可以设在同一个院校专业组内,也可以分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中,但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必须相同。同一院校的不同计划类别、计划性质、招考类型的专业计划须分科目要求编制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内。院校在安排院校专业组时,原则上同专业组内各专业要求应相同。
(三)投档及录取原则
1.划线原则。普通类按照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别划定本科层次、高职(专科)层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同时按照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类分别划定本科特殊类型分数线,用于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等类型招生。
艺体类不区分物理类、历史类,按照招考类型分别划定本科层次、高职(专科)层次文化课和专业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投档原则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段)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普通类按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从高到低进行投档;艺术类在文化课和专业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照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以一定比例换算后的综合排序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除播音与主持类外,艺术类其他各招考类型综合排序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排序成绩=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50%+专业课总分÷300×750×50%,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排序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排序成绩=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70%+专业课总分÷300×750×30%,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体育类各招考类型平行志愿综合排序成绩为体育专业课成绩。
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段)次按照“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投档。使用艺术类专业校考或戏曲类专业省际联考成绩录取的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将达到分数要求的考生志愿全部投档,由高校按照《招生章程》要求择优录取。
招生院校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进行专业录取,录取办法由院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院校依据考生填报的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录取。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不能被录取的考生,由院校作退档处理。
3.同分排序规则
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前,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高考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相同时,比较“3+1+2”考试科目总成绩(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高低,高者优先。“3+1+2”考试科目总成绩(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仍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艺体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前,先根据艺体类考生综合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当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比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高低,再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投档。
4.其他事宜。少数民族语言授课专业考试招生要求按照《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高等学校少数民族语言授课专业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甘招委发〔2023〕11号)执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视高考综合改革工作,把改革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和重大民生工程,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统筹协调机制,落实各级招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和招生院校的工作职责,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强化风险防范和舆情应对,确保2024年高考综合改革平稳有序实施。
(二)加强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招生院校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加强命题、制卷、组考、招生录取等环节全过程安全管理。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适应性演练工作,让考生和家长深入了解和尽早适应改革的政策调整和内容变化,认真梳理和排查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及时完善程序、优化流程,全面强化招考队伍的业务能力和考务管理信息化水平,为高考综合改革平稳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三)加强宣传服务。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招生院校要凝聚改革共识,围绕高考综合改革中心工作,加大改革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全面做好学习培训,切实让考生和家长熟知考试招生政策规定。优化考试招生服务水平,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加强条件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招生院校要在经费投入、人员配备、设备设施完善等方面保障到位,进一步加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快推进标准化考点改扩建、外语听力考场软硬件提升和考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等工作,做好技术支持服务,确保信息基础设施、业务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安徽新高考政策】
2024年安徽省新高考
政策解读问答
01
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出台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教育部的统筹部署,我省作为全国第四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于2021年启动实施。当年9月,省政府印发《安徽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提出改革考试科目设置、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完善高校招生录取方式等,明确到2024年,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形成依据国家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2021年以来,我省持续推进完善改革基础条件,调整优化教育教学模式方式,加强学生发展指导,摸排反馈学生选科情况,有序推进命题能力建设,并平稳组织了首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顺利完成了2024年高考报名,高考综合改革序时平稳推进。依据《安徽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借鉴第三批改革省份成功经验,结合我省实际,并落实教育部要求、保持与同批启动改革省份协同,制定了《安徽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02
什么是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国家教育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根据其考试定位、性质和作用,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重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纳入高考总成绩,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03
完善和强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的目的是什么?
一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现象,全面提高综合素质。
二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的选择性考试科目,学生须根据高等学校招生要求以及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充分考虑自身兴趣、志向、优势,自主科学合理选择。
三是促进高中教育质量提升。通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改革,引导高中落实课程方案,加强课程实施,提高办学质量。
四是促进高校科学选才。高校针对专业人才培养需要,通过规范合理设置招生录取科目要求,提高选拔人才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04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如何实施?
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高中阶段其他在校生和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在校生通过学校办理合格性考试的报名手续;高中阶段其他在校生和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在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或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合格性考试科目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全省统一组织命题、考试、阅卷,统一公布成绩,合格性考试中的其他科目全省统一制定要求,各市制定实施方案,学校依据规定组织考试。
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和“不合格”方式呈现。合格性考试各科成绩合格,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重要依据。普通高中应届生只有通过合格性考试,方可参加该科目的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同时也是普通高中学校课程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测的重要参考依据。
05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包括哪些科目?内容范围是什么?
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学。考试内容以国家发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课程和选择性必修课程的综合要求为准。
06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的区别是什么?
合格性考试与选择性考试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区别:
一是考试目的不同。合格性考试的目的是检查全体高中学生是否达到了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定的基本学业要求,可以称为“强化基础”;选择性考试的目的则是在“强化基础”的前提下,凸显不同高中生在学业修习上的学科特长,可以称为“突出个性”。
二是考试科目不同。合格性考试覆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选择性考试是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以及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首选1门,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再选2门,共计3门科目。
三是考试范围不同。合格性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选择性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
四是成绩呈现不同。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以“合格”和“不合格”方式呈现。选择性考试中,首选科目成绩以原始分呈现;再选科目成绩以等级分呈现。
五是考试时间不同。合格性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高二第一学期末。成绩不合格的应届生可在高三第一学期(一般在9月份)再参加一次合格性考试。选择性考试自2024年起实施,每年组织1次,时间紧随统一高考进行。
07
考生报考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有什么要求?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只有通过合格性考试,方可参加该科目的选择性考试。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物理、历史均不合格,或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有三科及以上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但可以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等。
08
考生如何确定选择性考试科目?
选择性考试科目要结合自身兴趣特长和优势、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等进行科学合理确定。选择性考试科目由学生在合格性考试结束后选择,在高考报名时最终确定,高考报名结束后不可更改。
考生在选择过程中,应慎重考虑。一是无论哪一学科的学习,随着内容难度的增加,都可能会遇到困难,有时成绩还会暂时下滑,这属于正常现象;二是选科后,各学科就开始学习所选科目选择性必修内容,如果一段时间后再更换学科,已经进行的课程很难补课。因此,建议学生选科时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征求家长、老师的意见,科学选择,尽量避免更换学科。
09
2024年新高考科目“3+1+2”如何组成?
2024年高考科目由统一高考科目和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3”为统一高考科目,即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3科,其中数学不分文理,外语科目包括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考生任选1个语种参加考试。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全国卷,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命题。
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科,“1”为考生首先从历史、物理2门科目中选择1门作为首选科目;“2”为考生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2门作为再选科目。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由我省自主命题。
10
2024年新高考考试时间如何安排?
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7日至9日。语文科目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时长均为120分钟,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长均为75分钟。
具体考试安排为:
注:统一高考科目的考试安排以教育部公布内容为准,如有调整,我省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考试安排将相应调整。
11
2024年考生报考科类有哪些变化?
2024年起考生报考科类不分文理科,由改革前的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艺术类,调整为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普通类招生计划按照历史科目组合、物理科目组合分别编制,艺术类、体育类招生计划不分历史科目组合、物理科目组合。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普通类考生不得兼报艺术类、体育类。
12
高考实施“3+1+2”模式和传统的文理分科有何区别?
“3+1+2”的模式和传统的文理分科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一是目标导向不同。“3+1+2”的模式既体现了物理、历史学科的基础性作用,突出了高校不同学科专业选才的要求,也更加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是选择科目组合不同。“3+1+2”的模式,学生可根据个人爱好、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和专业的招生要求以及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在12种组合中自主选择,增大了考生的选择面。而传统文理分科仅有2种固定的组合,即文史类的文科综合(含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理工类的理科综合(含物理、化学、生物学)。
三是考试内容不同。“3+1+2”的模式,学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考试时,所有考生的考试试卷完全一致。而传统文理分科的数学考试科目,试卷的内容和难度则是有区分的。
13
新高考考生的成绩是如何组成的?
考生的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成绩和考生自主选择的3门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均为150分,以原始分计入总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历史和物理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他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以等级分计入总分。根据省政府印发的《安徽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皖政〔2021〕44号)规定,各科成绩仅当年有效。
14
为什么物理和历史按原始分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我省方案确定,在普通类录取时选考物理科目组合和选考历史科目组合的考生将分列计划、分开录取。因此,选择物理(或历史)的考生使用同一物理(或历史)试卷,考试群体相同,成绩具有可比性,可以使用原始分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15
为什么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成绩要实行等级赋分?
首选科目相同的考生,可以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个科目中,根据个人兴趣特长和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要求,选择2个再选科目计入高考总成绩。
由于再选科目中不同学科试题差异和选择报考相应学科的考生群体不同,因此,不同科目的原始分不具有可比性。如,考生甲选考思想政治,考生乙选考化学,两人都考了80分,考生甲排在所有选考思想政治考生的第100位,考生乙排在所有选考化学考生的第1000位。若简单将他们各科成绩相加计入高考总成绩并进行比较,既不科学也不公平。
所以需要将再选科目的原始分按照一定规则通过转换得到等级分(转换后考生选考科目成绩排序不变),以解决再选科目的原始分不具有可比性的问题。
16
四门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考试成绩的等级分是如何转换的?
按照《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方式的通知》(皖招委〔2021〕10号)要求,以等级分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某一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考生成绩,转换时赋分起点为30分。
具体转换步骤如下:第一步,按照每门选择性考试科目考生的原始分从高到低划定A、B、C、D、E共五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约为15%、35%、35%、13%和2%,将考生的原始分转换成等级。第二步,将A至E五个等级内的考生原始分,依照等比例转换方法,分别对应转换到100~86、85~71、70~56、55~41和40~30五个分数区间,得到考生的等级分。每门选择性考试科目等级分数的转换基数为实际参加该科目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的人数。具体选择性考试科目等级分转换方法及示例如下:
一、分数转换参数设置
二、转换公式
其中:Y1、Y2片分别表示某个等级所对应原始分区间的下限和上限;图片图片、图片图片分别表示相应等级的等级分区间的下限和上限;图片图片表示某等级内某考生的原始分;图片图片表示相应等级内某考生的等级分。
三、转换示例
假设某考生思想政治科目选择性考试科目原始分为75分。
第一步,将该科目选择性考试原始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规定的等级比例将该考生划定为B等级,该科目B等级的原始分区间为82~61(仅是示例,实际各科目各等级原始分区间不固定);
第二步,根据分数转换参数设置,将B等级内该考生原始分,依照等比例转换方法,转换到85~71分数区间,根据转换公式,该考生思想政治科目的等级分为:
解得,t≈80(四舍五入取整),即该考生思想政治科目等级分为80分。
17
采用等级分解决了哪些问题?
一是通过将不同再选科目原始分按照统一规则转换到同一量尺上,较好地解决了不同再选科目成绩之间可比性的问题。
二是通过依照等比例转换原则将等级转换成等级分,较好地解决了不同再选科目成绩之间可加性的问题。
三是能够最大限度保证考生的成绩具有良好的区分度,满足高校人才选拔需要。同时,能够保持考生每门学科成绩排名顺序不变。
18
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素养与社会实践五个方面,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等,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在劳动教育、综合实践活动中动手操作、体验经历等情况。
普通高中学校还可以基于学生发展的年龄特征,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细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并分年级在上述五大指标框架内增设反映学校办学特色的评价内容。
19
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材料如何应用?
一是指导学生积极主动发展。普通高中学校要利用每学期的班级评价结果建立学生分类发展性评价体系,指导学生建立自信、克服不足,学会自我管理,明确努力方向;引导教师全面、深刻地了解学生,反思教育教学行为,优化德育过程,实施素质教育。
二是促进普通高中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和评价数据,定期根据基础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要求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诊断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中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督促普通高中学校组织开展素质教育活动,促进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三是作为高校选拔人才的重要参考。高中学校要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提供给高校招生使用。2024年起,高等学校在招生章程中应明确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使用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20
2024年高校招生计划是如何编制的?
2024年,普通类招生计划按照历史科目组合、物理科目组合分别编制。艺术类、体育类招生计划不分历史科目组合、物理科目组合。高校按“院校专业组”方式编制招生计划。院校公布的招生总计划数须具体编制到各院校专业组,院校专业组的计划须具体编制到组内各专业。可不编制分省计划的特殊类型招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1
2024年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是如何设置的?
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类别分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
普通类共设置4个批次,包括普通本科提前批次、普通高职(专科)提前批次、普通本科批次、普通高职(专科)批次;艺术类共设置3个批次,包括第一批次(校考本科批次)、第二批次(统考本科批次)、第三批次(统考高职〈专科〉批次);体育类共设置2个批次,包括第一批次(体育类本科批次)、第二批次(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
22
新高考实施后考生选择机会是否会增加?
改革后考生选择机会将会大幅增加。为尽可能满足考生升学对院校和专业的选择需求,我省普通本科提前批次、普通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等实行平行志愿的类别,各分别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改革前为6个院校平行志愿);艺术类、体育类实行平行志愿的类别,各分别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改革前艺术类为8个院校平行志愿,体育类为6个院校平行志愿);普通本科批次、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各分别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改革前普通本科一批6个院校平行志愿、普通本科二批10个院校平行志愿,普通高职〈专科〉批院校6个院校平行志愿)。
改革后志愿设置的数量将大幅增加,能够充分满足广大考生选择填报的需要,因此不再设置院校服从志愿。
23
合并本科批次是如何考虑的?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明确提出“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合并本科批次,体现了国家改革的总体方向,能够更好满足高校、考生及社会的发展需要。
24
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是如何划定的?
普通类本、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普通类历史科目组合、普通类物理科目组合相应本科、专科层次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并综合考虑成绩分布等因素分别划定。
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分普通类历史科目组合、普通类物理科目组合,参考往年普通文理科本科第一批次招生计划按比例分别划定,用于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等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录取使用。
根据省招委印发的《安徽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皖招委〔2023〕3号),按照历史科目组合、物理科目组合分别划定艺术类统考本科、高职(专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播音与主持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舞蹈类、表(导)演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艺术类高职(专科)原则上不低于普通高职(专科)批次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10号)精神,音乐类的音乐表演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音乐类其他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
艺术类专业校考、戏曲类省际联考文化课成绩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公布艺术类省级统考专业考试成绩时,根据报名人数、专业考试成绩分布等情况划定艺术类专业合格线(校考资格线)。达到艺术类专业合格线(校考资格线)的考生可以参加相应艺术类专业校考,同时也作为艺术类高职(专科)统考批次的最低专业合格要求。
为确保艺术类统考本科批次生源专业素养,在高考成绩公布时,省招委根据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分布,以及当年招生计划等因素,分类别划定省级统考本科批次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与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线同期发布。不再划定省级统考综合分最低录取控制线。
体育类本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历史科目组合、物理科目组合按照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划定;体育类高职(专科)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历史科目组合、物理科目组合按照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民航飞行技术专业的分数线参照教育部、中国民用航空局有关规定执行。
25
2024年在志愿填报方面有哪些主要变化?
与改革前相比,志愿填报单位、志愿填报要求发生了变化。
(1)志愿填报单位
改革前以“院校”为志愿填报单位,1所院校即为1个志愿填报单位,改革后以“院校专业组”为志愿填报单位,1个院校专业组即为1个志愿填报单位,按“院校专业组”的方式进行志愿填报。
(2)志愿填报要求
改革后,考生填报志愿时,其选考科目须符合拟填报院校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否则不能填报该院校专业组志愿。我省填报志愿的时间段和填报方式与改革前相同,仍采用在高考文化成绩公布后,分阶段组织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
26
如何理解“院校专业组”的志愿模式?
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院校专业组”指的是某一高校对考生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类)的组合。一所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类)。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类)对考生的选考科目要求相同。同一院校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类)也可分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中。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考院校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方可填报相关志愿。
采用院校专业组的志愿填报方式,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能提高考生志愿满意度。院校专业组的志愿设置模式,考生根据自己所选的选择性考试科目填报相应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院校专业组内可能是一个专业,也可能是多个专业(即使是多个专业也是对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跨度不会太大),考生按院校专业组投档后,符合条件的,可在该院校专业组内进行专业调剂,提升了考生的兴趣志向和最终所录专业的契合度,真正做到了“学其所好、录其所长”。
二是符合高校选拔和培养人才的要求。高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要求以及学校自身办学的需要,设置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按院校专业组投档录取,能提高考生选考科目与高校招生专业选考要求的匹配度,使学校招录到有相应学科特长和兴趣的考生,有利于进校后人才培养和学校自身发展。
三是能够引领基础教育健康发展。促使高中学校关注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兴趣特长和专业志向,更多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促进学生的个性特长发展。
27
各批次志愿是怎样设置的?
2024年各批次志愿设置如下:
1.普通类
普通类共设置4个批次,包括本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次、本科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
(1)普通本科提前批次,分为军事、公安司法(含公安司法国家专项计划)及应急消防、公费师范、优师专项、免费医学定向、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和其他类(含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综合评价招生)等类型。
军事、公费师范、优师专项、免费医学定向、农技推广人才定向等类型实行平行志愿,分别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免费医学定向、农技推广人才定向不设专业服从志愿)。公安司法(含公安司法国家专项计划)及应急消防、其他类不实行平行志愿,均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该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考生的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只可在上述类型中选报一类。
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结束后进行农村和脱贫地区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录取,依次分别为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兼报三个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实行平行志愿,分别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高校专项计划不实行平行志愿,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该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及专业服从志愿。按照教育部规定,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2)普通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分为定向培养军士、免费医学定向、公安司法、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和其他等类型。
定向培养军士、免费医学定向、农技推广人才定向等类型实行平行志愿,分别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定向培养军士设专业服从,免费医学定向、农技推广人才定向不设专业服从);公安司法、其他类不实行平行志愿,均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该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及专业服从志愿。考生的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志愿只可在上述类型中选报一类。
2024年提前批次各类别可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和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3)普通本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4)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实行平行志愿,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2.艺术类
艺术类共设置3个批次,包括校考本科批次、统考本科批次和统考高职(专科)批次。
(1)第一批次为校考本科批次。少数经批准开展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和戏曲类省际联考专业列入该批次录取。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含1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2)第二批次为艺术类统考本科批次。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列入该批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考生在每个批次只能选择报考一个艺术类别的志愿,其中音乐类、表〈导〉演类中的细分小类或方向可兼报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分别设置A段和B段进行录取。部分高校艺术类专业文化课成绩要求高于我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可向我省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列入A段录取。列入B段录取的为除A段以外的其他院校(专业)。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兼报A段和B段志愿。A段、B段均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A段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再进行B段投档录取。
音乐类中对乐器类别等有特殊要求,按照主、副项,声、器乐成绩等进行投档录取的院校(专业),经我省同意,可在平行志愿投档前单独投档录取,单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单独投档录取结束后,再进行音乐类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3)第三批次为艺术类统考高职(专科)批次。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录取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列入该批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3.体育类
体育类共设置2个批次,即体育类本科批次和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具体如下:
(1)第一批次为体育类本科批次。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录取的体育类本科专业列入该批次录取,含传统体育类专业招生、健美操和啦啦操方向招生。考生可以兼考传统体育类专业招生、健美操和啦啦操方向招生,但填报志愿时只可选报一类。
(2)第二批次为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录取的体育类高职(专科)专业列入该批次录取。
体育类各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安徽师范大学、淮北师范大学体育教育(足球教师试验班)单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符合体育类本科批次投档条件且足球教师试验班测试合格的考生可单独填报,在体育类本科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前单独投档录取。
4.征集志愿
各批次志愿录取结束后,针对未完成计划和新增计划,设置征集志愿(不含艺术类第一批次)环节。征集志愿的设置与相应批次志愿设置一致;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多次征集。
28
志愿填报时,考生选考科目应如何对应高校选考范围要求?
高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提出本校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考生应按照高校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精准填报。一是符合首选科目“历史”“物理”要求。比如,历史科目组合下的专业,只有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才能填报;物理科目组合下的专业,只有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才能填报。二是符合再选科目要求。(1)不提再选科目要求的,符合首选科目要求的考生均可填报;(2)提出1门再选科目要求的,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填报,如某校某专业对化学科目提出要求,符合首选科目要求且选考化学的考生才能填报;(3)提出2门再选科目要求的,考生须同时选考这2门科目方可填报,如某校某专业对化学和生物科目提出要求,符合首选科目要求且同时选考化学和生物科目的考生才能填报。
29
如何查询招生院校对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要求?
考生可以通过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xgk.ahzsks.cn/)查询各高校院校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具体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编印的《2024年安徽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指导》公布内容为准。
30
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考生要认真做好填报志愿的准备工作,仔细阅读拟报考高校的招生章程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指导等,了解有关招生政策和要求。及时关注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志愿填报辅导等活动,根据自己的成绩、选考科目、志向、体检结论等,慎重报考。同时,要认真辨识审慎选择各类机构或自媒体线上线下营利性质的志愿填报咨询辅导活动,防止被带偏误导或上当受骗。
31
2024年录取方式是什么,有什么变化?
202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依据统一高考成绩以及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考试成绩,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考生。按历史科目组合、物理科目组合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录取。考生志愿由“院校专业组”组成,一个院校专业组为一个志愿单位。与改革前相比,主要变化为:
(1)由投档到院校变为投档到院校专业组。
(2)专业调剂范围不同。改革前,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可在招生院校未录满专业中进行调剂,改革后,只能在同一个院校专业组内未录满专业中进行专业调剂。
32
如何理解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是以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平行志愿投档时,按考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院校专业组志愿,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即向该院校专业组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则不能投档。如果考生档案投档到某院校专业组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专业组。
33
平行志愿投档时,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考生的投档分是如何构成的?
平行志愿投档时,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考生的投档分按以下规则执行。
普通类考生的投档分为高考文化分。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的投档分由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按一定比例构成。具体构成办法为:
(1)艺术类
综合分1=高考文化分×50%+专业分×2.5×50%,适用于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
综合分2=高考文化分×70%+专业分×2.5×30%,适用于播音与主持类专业。
(2)体育类
图片
考生如符合照顾加分投档政策,则按有关规定在考生高考文化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计算投档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34
平行志愿投档时,考生投档分相同时如何排序?
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普通类考生按其高考文化总分排序投档。当考生总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排序规则,在公布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时,同时公布其在历史科目组合或物理科目组合中的全省位次。
艺术类、体育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对于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综合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当考生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专业成绩仍相同时按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排序,若仍然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排序规则,在公布考生艺术类、体育类综合分成绩时,同时公布其全省位次。
考生查询高考成绩和录取结果的渠道是什么?
考生可以通过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cx.ahzsks.cn/)等渠道查询高考成绩和录取结果。公布的考生成绩包括总分、各科目得分(语文、数学、外语和首选科目为原始分,再选科目为等级分),以及在历史科目组合或物理科目组合中的排名。
【吉林新高考政策】
吉林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吉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吉政发〔2021〕19号)精神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为确保我省2024年高考综合改革平稳落地,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体制机制,构筑符合人才培养和选拔规律、顺应新时代要求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高考。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实行“3+1+2”模式,包括3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科目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选择性考试)科目,其中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任选一门)3门,不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考试含笔试和听力两个部分;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从物理和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任选1门,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任选2门。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等专业的考生还须按有关要求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二)考试时间安排。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命题,按教育部规定时间组织考试。选择性考试科目由我省自主命题,每门考试时长均为75分钟,与全国统考科目的考试同期安排。如全国统考科目有调整,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考试安排相应调整。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三)考试成绩。考生文化总成绩由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全国统考科目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按等级转换分数计入考生总成绩。
三、录取设置
2024年开始,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依据全国统考科目和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投档时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提供给招生院校,具体使用办法由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中明确。
(一)计划编制
1.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类别分为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每类招生计划按照首选科目历史和物理分别公布本科、高职(专科)招生计划。选考物理科目的考生只能填报物理科目组合的院校专业组,选考历史科目的考生只能填报历史科目组合的院校专业组。艺术类或体育类考生可在不同批次对应历史、物理兼报普通类的院校专业组。
2.我省招生录取采用院校专业组方式。高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一个或多个专业。同一高校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必须相同。同一高校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可根据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要求,分设不同的院校专业组。
3.对考生资格、生源范围及有其他特殊要求的专业应单独设置院校专业组,如: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中外合作办学、预科班、民族班、面向少数民族招生等。
(二)投档录取控制分数线
普通类按照首选科目历史、物理依据招生计划一定比例分别划定本科、高职(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同时,按照普通类本科招生计划数一定比例,依据首选科目分别划定本科特殊类型资格线,用于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的高考成绩要求须达到我省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或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
艺术类以普通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基数,按教育部要求划定。
体育类按照首选科目历史、物理,以及招生计划数和生源情况,分别划定本科、高职(专科)和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民航飞行技术专业的分数线参照教育部、中国民用航空局有关规定执行。
(三)批次设置
2024年起,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分为本科、高职(专科)两个阶段,按类别分批次进行。“院校专业组”为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每个院校专业组内设6个专业志愿,专业组内设置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1.普通类
普通类分为提前批、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三个批次。
提前批分为A、B两个批段。A段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包括军事、公安、司法、消防、飞行学员、公费师范生、航海类等艰苦专业、优师专项计划、有关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部分院校的小语种专业;省属院校的免费医学定向、公费师范定向、订单农科生等相关专业;定向培养军士、司法类等高职(专科)层次相关专业,以及其他经教育部或我省招委会批准的特殊院校(专业)。B段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包括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院校及专业。
本科批设4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包括普通高校本科层次普通类招生各专业以及定向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中外合作办学、蒙生八省对等协作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等专业。
高职(专科)批设4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包括普通高校专科层次普通类专业。
2.艺术类
艺术类分为提前批、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
提前批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包括少数经批准组织校考的专业或戏曲类专业。
本科批设2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包括使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高职(专科)批设2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包括普通高校专科层次艺术类专业。
3.体育类
体育类分为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
本科批设2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包括普通高校本科层次体育类专业。
高职(专科)批设2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包括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体育类专业。
(四)征集志愿
除艺术类提前批以及普通类提前批B段外,原则上其它批次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均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五)同分排序规则
普通类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院校专业组,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院校专业组,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视高考综合改革工作,把改革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和重大民生工程,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统筹协调机制,落实各级招委会、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院校的工作职责,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强化风险防范和舆情应对,确保2024年高考综合改革平稳有序实施。
(二)加强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招生院校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加强命题、制卷、组考、招生录取等环节全过程安全管理。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适应性演练工作,让考生和家长深入了解和尽早适应改革的政策调整和内容变化,认真梳理和排查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及时完善程序、优化流程,全面强化招考队伍的业务能力和考务管理信息化水平,为高考综合改革平稳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三)加强宣传服务。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招生院校要凝聚改革共识,围绕高考综合改革中心工作,加大改革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全面做好学习、培训,切实让考生和家长熟知考试招生政策规定。优化招生考试服务水平,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高度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加强条件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招生院校要在经费投入、人员配备、设备设施完善等方面保障到位,进一步加强招生考试机构队伍建设,加快推进标准化考点改扩建、外语听力考场软硬件提升和考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等工作,做好技术支持服务,确保信息基础设施、业务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江西新高考政策】
江西省2024年高招文化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深化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21〕20号)要求,为确保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综合改革平稳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五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立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体制机制,确保高考综合改革平稳实施,维护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文化科目实行“3+1+2”模式,由全国统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以下简称选考科目)组成。“3”为全国统考科目,即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由教育部统一命题。“1”为首选科目,即物理、历史中的1科;“2”为再选科目,即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科中的2科,首选和再选科目由我省自主命题。
(二)成绩组成。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由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选考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考科目每科满分150分,直接以卷面原始分数计入高考文化总成绩;考生选择的三门选考科目每科满分100分,首选科目(物理、历史2选1)直接以卷面原始分数计入高考文化总成绩,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选2)依据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有关事项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17号)规定,以转换后的分数计入高考文化总成绩,转换基数为实际参加该科目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指原始卷面分值非0分考生)的人数。考生按有关规定享受政策性优惠加分的,分值直接计入其高考文化总成绩。
(三)考试时间。语文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数学和外语(含听力)考试时长为120分钟。各选考科目考试时长均为75分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注:全国统考科目时间安排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三、计划编制
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按照普通类(分历史科目组和物理科目组)、艺术类、体育类3个大类,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和划定分数线,统一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艺术、体育类专业不区分历史、物理科目组进行编制计划和划线录取。
各批次招生计划编制采取“院校专业组”模式,各招生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一个或多个专业。
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必须相同,选考科目要求不同的专业须分别设置“院校专业组”。同一院校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可根据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要求,分设不同的“院校专业组”。
对考生资格、生源范围及有其他特殊要求的专业应单独设置“院校专业组”,如: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苏区专项计划、艺术类专业方向等。
四、批次设置
(一)普通类(历史科目组、物理科目组)。普通类设提前本科、本科、提前高职(专科)、高职(专科)4个录取批次。
(二)艺术类。艺术类设提前本科、本科、提前高职(专科)、高职(专科)4个录取批次。
(三)体育类。体育类分别设本科、高职(专科)2个录取批次。
五、志愿设置
下列志愿中每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独立的志愿,内设6个专业志愿,考生在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中均须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的选考科目与拟报院校专业组的科目要求相符时方可填报。
(一)普通类(历史科目组、物理科目组)
1.提前本科批次。设军事类单志愿、军事类平行志愿、非军事类单志愿和定向招生平行志愿4个志愿栏,平行志愿栏分别设45个“院校专业组”,单志愿栏设1个“院校专业组”。
军事类单志愿不安排征集志愿,其余志愿安排1次征集志愿,平行志愿栏分别设20个“院校专业组”,单志愿栏设1个“院校专业组”。
2.本科批次。设特殊选拔单志愿和平行志愿2个志愿栏,特殊选拔单志愿栏设1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栏设45个“院校专业组”。特殊选拔单志愿栏仅限取得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的考生填报,平行志愿中“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苏区专项”计划仅限取得相应资格的考生填报。
特殊选拔单志愿不安排征集志愿。平行志愿安排2次征集志愿,分别设20个“院校专业组”。
3.提前高职(专科)批次。设单志愿和平行志愿2个志愿栏,平行志愿栏设45个“院校专业组”,单志愿栏设1个“院校专业组”。定向培养军士生志愿填在平行志愿栏,其他院校专业填在单志愿栏。
安排1次征集志愿,平行志愿栏设20个“院校专业组”,单志愿栏设1个“院校专业组”。
4.高职(专科)批次。设平行志愿,45个“院校专业组”。安排2次征集志愿,分别设20个“院校专业组”。
(二)艺术类
1.提前本科批次。设单志愿,1个“院校专业组”。不安排征集志愿。
2.本科批次。设平行志愿,45个“院校专业组”。安排2次征集志愿,分别设20个“院校专业组”。
3.提前高职(专科)批次。设单志愿,1个“院校专业组”。安排1次征集,设1个“院校专业组”。
4.高职(专科)批次。设平行志愿,45个“院校专业组”。安排2次征集志愿,分别设20个“院校专业组”。
(三)体育类
1.本科批次。设平行志愿,45个“院校专业组”。安排2次征集志愿,分别设20个“院校专业组”。
2.高职(专科)批次。设平行志愿,45个“院校专业组”。安排2次征集志愿,分别设20个“院校专业组”。
六、投档办法
下列各类各批次平行志愿只进行一次投档,不进行后续投档,对高校未完成的计划,进行网上征集志愿。
(一)普通类
根据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招生计划数和生源情况,按一定比例划定相应类别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参考分数线和本科、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参考分数线作为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等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参考线。
投档时,在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文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按高校确定的招生计划1:1的比例(有特殊要求的除外)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提前本科批非军事类单志愿和提前高职(专科)单志愿可以进行后续投档,在文化控制分数线上投档录取仍未满的,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投档时,对线上生源不足的可以按照政策规定进行降分投档。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投档时按以下规则排序: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则同时投档。单志愿批次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同时投出,由高校按照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1.提前本科批次。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列入提前批录取的高校或专业。先投军事类单志愿,再投军事类平行志愿,再投非军事类单志愿,定向志愿在非军事类单志愿投档录取后进行。
2.本科批次。包括除列入提前批本科录取的所有本科专业。先完成特殊选拔单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再进行平行志愿投档。
特殊选拔录取分数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高校专项原则上不低于我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参考分数线。
3.提前高职(专科)批次。包括定向培养军士生以及部分有特殊报考要求的高职(专科)专业。先投平行志愿,再投单志愿。
4.高职(专科)批次。包括所有未列入提前高职(专科)录取的高职(专科)专业。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二)艺术类
1.提前本科批次。包括采用艺术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以及戏曲类专业等,按单志愿投档录取。将填报志愿且符合条件的考生档案提供给高校,由高校根据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2.本科批次。包括采用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按平行志愿投档。对省统考成绩达到我省对应层次专业类分数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对应层次专业类文化分数线的考生,将其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为综合成绩,分科类、不分首选科目从高到低统一排序,依据院校专业组志愿,按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1)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科类(方向),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成绩/300×750×50%。
(2)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70%+专业成绩/300×750×30%。
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则同时投档。
3.提前高职(专科)批次。包括经批准列入本批次的高职(专科)专业。投档时,将专业及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我省高职(专科)相关专业类分数线、填报了相关高校志愿的考生档案全部投出,由高校依据学校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4.高职(专科)批次。包括所有未列入提前高职(专科)录取的高职(专科)专业。投档规则同本科批次。
(三)体育类
本科、高职(专科)批次对专业、文化分别达到对应批次专业合格线及文化控制线的考生,依据体育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
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则同时投档。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由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完善统筹协调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改革平稳落地。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招生考试机构和各招生高校要加大组织力度,细化工作方案,强化风险防控和舆情应对,确保2024年高校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平稳实施。
(二)强化条件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招生考试机构和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同级财政部门支持,完善招生考试条件保障,高标准建设完善试答卷保密室、标准化考点、技术支持服务和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加强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基础设施及能力建设。
(三)做好宣传服务。省教育考试院要在本方案公布后,编印发布“政策问答”,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有关学校要积极组织相关培训,重点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的全覆盖培训,广泛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特别要加强对学生的志愿填报指导,确保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正确完整理解考试招生政策。
(四)开展适应性演练。各地、各高校要根据安排,认真做好2024年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适应性演练,通过适应性演练及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程序、优化流程,为2024年高考综合改革平稳落地奠定基础。
八、其他
(一)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三校生类考试招生沿用2023年我省相关政策,具体安排将在年度工作文件明确。
(二)如教育部对相关政策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广西新高考政策】
广西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21〕24号)精神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确保我区2024年高考综合改革平稳落地,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体制机制,构筑符合人才培养和选拔规律、顺应新时代要求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高考。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2024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行“3+1+2”模式,包括3门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科目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选择性考试)科目,其中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任选一门)3门,不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考试含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从物理和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任选1门,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任选2门。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等专业的考生还须按有关要求参加相应专业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考试时间。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命题,按教育部规定时间组织考试。选择性考试科目由我区自主命题,每门考试时长均为75分钟,与全国统考科目的考试同期安排,如全国统考科目有调整,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考试安排相应调整。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 |
6月7日 |
6月8日 |
6月9日 |
上午 |
语文 (9:00-11:30) |
物理/历史 (9:00-10:15) |
化学 (8:30-9:45) 地理 (11:00-12:15) |
下午 |
数学 (15:00-17:00) |
外语 (15:00-17:00) |
思想政治 (14:30-15:45) 生物学 (17:00-18:15) |
(三)考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由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全国统考科目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思想政治等4门考试科目成绩计入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方式的通知》(桂教规范〔2023〕17号)等级转换分数计入考生总成绩。
三、录取安排
(一)计划编制。
我区招生计划编制采取“院校专业组”模式,分本科、高职高专层次,按照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等类型呈现,其中普通类专业、体育类专业和使用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分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类,分别编制院校专业组及招生专业计划;少数经批准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编制招生计划时不分首选科目,不编制分省计划。
各招生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一个或多个专业。同一院校考试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可以设在同一个院校专业组内,也可以分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中,但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必须相同。同一院校的不同计划类别、计划性质、招考类型的专业计划须分科目要求编制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内。院校在安排院校专业组时,原则上同专业组内各专业的报考条件应相同。使用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按照音乐类(音乐表演)、音乐类(音乐教育)、舞蹈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9个类别分别设置院校专业组。
(二)批次及志愿设置。
考生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体育类、艺术类,其中体育类、艺术类可兼报普通类。录取工作分批次依次进行,录取批次共设本科提前批、特殊类型批、本科普通批、高职高专提前批、高职高专普通批等5个批次,每个批次下设置若干小批次,每个小批次下设置若干“院校专业组”志愿。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报考院校专业组的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方可填报相关志愿。
1.本科提前批。安排空军招飞、艺术、体育及其他特殊类的本科专业。该批次分为6个小批次:空军招飞类、艺术类本科第一批(以下简称艺本一批)、艺术类本科第二批(以下简称艺本二批)、体育类、其他一类、其他二类。具体如下:
(1)空军招飞类。安排招收空军飞行员的本科专业。
按首选科目实行单志愿模式,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该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20个专业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选项。
(2)艺本一批。安排使用艺术校考成绩或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录取的本科专业和经批准在该批次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分首选科目实行单志愿模式,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该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20个专业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选项。该批次不设征集志愿。
(3)艺本二批。安排除艺本一批外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按首选科目和艺术统考专业类别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20个专业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选项。
(4)体育类。安排使用我区体育统考成绩录取的体育类本科专业。按首选科目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20个专业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选项。
(5)其他一类。安排军事、公安、消防、民航招飞、航海类、公费师范生、优师专项、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以及其他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高校(专业)等本科专业。按首选科目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20个专业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选项。
(6)其他二类。安排除其他一类外教育部规定可以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的本科专业。按首选科目实行单志愿模式,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该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20个专业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选项。
2.特殊类型批。安排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等本科专业。按首选科目实行单志愿模式,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该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20个专业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选项。
3.本科普通批。安排除本科提前批和特殊类型批外的其他本科专业,按首选科目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设置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20个专业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选项。
4.高职高专提前批。安排艺术、体育及其他特殊类的高职高专专业。该批次分为4个小批次:定向类、艺术类、体育类、其他类。具体如下:
(1)定向类。安排免费医学生、公费师范生等定向培养计划的高职高专专业。按首选科目实行单志愿模式,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该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20个专业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选项。
(2)艺术类。安排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高职高专专业。按首选科目和艺术统考专业类别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20个专业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选项。
(3)体育类。安排使用我区体育统考成绩录取的体育类高职高专专业。按首选科目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20个专业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选项。
(4)其他类。安排军事、公安、航海等特殊类型以及经教育部批准在提前批次录取的高职高专专业。按首选科目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20个专业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选项。
5.高职高专普通批。安排高职高专提前批外的高职高专专业。按首选科目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设置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20个专业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选项。
(三)投档规则。
根据考生成绩、招生计划数和生源情况,按照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别划定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本科层次、高职高专层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本科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本科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作为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和部分高校招生录取时的参考分数线。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以分批次、分院校专业组、分首选科目的考生志愿为投档依据,按投档基准分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普通类考生以高考总分(考生总成绩+政策性加分,下同)作为投档基准分,艺术类(使用艺术校考成绩或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的除外)和体育类考生以综合分作为投档基准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1.单志愿投档规则。
按照“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进行投档,将符合高校条件的考生按照与高校确定的投档比例(原则上1:1.2以内)投档。投档基准分相同、高校志愿相同的考生不受投档比例的限制,达到高校投档线的将全部投出。
2.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根据考生投档基准分、志愿顺序和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原则上按照线上生源数和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给高校,经高校申请,可按照与高校确定的投档比例进行投档。
(1)普通类考生位次排序。
普通类考生分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个类别,按照投档基准分从高到低排序。考生投档基准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原则决定。
(2)艺术类考生位次排序。
艺术类考生分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个类别,按音乐类(音乐表演)、音乐类(音乐教育)、舞蹈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9个类别分别计算综合分,报考多个专业类别方向的考生将有多个综合分。对高考总分和艺术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分、分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高考总分×50%+艺术统考成绩×(750/300)×50%(综合分的计算分为两步:第一步,分数换算,将艺术统考成绩按比例换算为满分为750分的成绩,即艺术统考成绩×750/300;第二步,权重分配后相加,高考总分占50%,换算后的艺术统考成绩占50%,即高考总分×50%+换算后的艺术统考成绩×50%,综合分四舍五入取整)。综合分相同时,首先比较考生高考总分,再按普通类考生位次排序规则依次比较,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原则决定。
(3)体育类考生位次排序。
体育类考生分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个类别计算综合分。对高考总分和体育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分、分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高考总分×70%+体育统考成绩×(750/100)×30%(综合分的计算分为两步:第一步,分数换算,将体育统考成绩按比例换算为满分为750分的成绩,即体育统考成绩×750/100;第二步,权重分配后相加,高考总分占70%,换算后的体育统考成绩占30%,即高考总分×70%+换算后的体育统考成绩×30%,综合分四舍五入取整)。综合分相同时,首先比较考生高考总分,再按普通类考生位次排序规则依次比较,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原则决定。
按比例计算,凡投档数不是整数的,往上取整(即按比例计算,无论该校尾数是0.1还是0.9都按“1”取)。同位次、同高校志愿的考生不受投档比例的限制,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将全部投出。
(四)录取工作流程。
1.投档后,招生院校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进行专业录取,录取办法由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并严格按照招生章程执行。
2.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招生院校依据考生填报的“是否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未录满专业中按招生院校录取原则进行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或身体条件、文化成绩、单科成绩等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的考生,由招生院校作退档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视高考综合改革工作,把改革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和重大民生工程,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统筹协调机制,落实各级招考委、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院校的工作职责,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强化风险防范和舆情应对,确保2024年高考综合改革平稳有序实施。
(二)加强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招生院校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加强命题、制卷、组考、招生录取等环节全过程安全管理。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适应性演练工作,让考生和家长深入了解和尽早适应改革的政策调整和内容变化,认真梳理和排查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及时完善程序、优化流程,全面强化招考队伍的业务能力和考务管理信息化水平,为高考综合改革平稳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三)加强宣传服务。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招生院校要凝聚改革共识,围绕高考综合改革中心工作,加大改革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全面做好学习、培训,切实让考生和家长熟知考试招生政策规定。优化考试招生服务水平,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高度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加强条件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招生院校要在经费投入、人员配备、设备设施完善等方面保障到位,进一步加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快推进标准化考点改扩建、外语听力考场软硬件提升和考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等工作,做好技术支持服务,确保信息基础设施、业务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黑龙江新高考政策】
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发〔2016〕1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规〔2021〕11号)、《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黑教发〔2021〕91号)精神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确保我省2024年高考综合改革平稳落地,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体制机制,构筑符合人才培养和选拔规律、顺应新时代要求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高考。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2024年,我省统一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行“3+1+2”模式,包括3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科目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选择性考试)科目,其中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任选一门)3门,不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考试含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从物理和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任选1门,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任选2门。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等专业的考生还须按有关要求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二)考试时间。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命题,按教育部规定时间组织考试。选择性考试科目由我省自主命题,每门考试时长均为75分钟,与全国统考科目的考试同期安排,如全国统考科目有调整,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考试安排相应调整。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 | 6月7日 | 6月8日 | 6月9日 | 6月10日 |
上午 | 语文 (汉语) (9:00-11:30) |
物理/历史 (9:00-10:15) |
化学 (8:30-9:45) 地理 (11:00-12:15) |
朝鲜语文 (蒙古语文) (9:00-11:30) |
下午 | 数学 (15:00-17:00) |
外语 (15:00-17:00) |
思想政治 (14:30-15:45) 生物学 (17:00-18:15) |
(三)考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由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全国统考科目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按等级转换分数计入考生总成绩。
三、录取设置
(一)计划编制
2024年起,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的普通类、体育类招生计划分物理类、历史类进行编制,艺术类不分物理类、历史类,统一按艺术类进行编制。招生院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结合自身办学条件、培养要求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等,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计划编制原则和要求,以“院校专业组”模式编制在我省招生的来源计划。招生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一个或多个专业(类)。同一招生院校,选考科目要求不同的专业不能设在同一个院校专业组内招生,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可以设在同一个院校专业组内招生,也可以分别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内招生。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特征要求(如计划性质、计划类别、性别、外语语种、生源范围等)原则上应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应分开设置院校专业组。
(二)批次设置
2024年,我省对招生批次进行合并。原普通本科一批(A段、B段)和普通本科二批(A段、B段)合并为普通本科批,艺术类本科提前批A段和艺术类本科提前批B段合并为艺术类本科提前批。
志愿设置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院校专业组是招生院校根据不同专业(类)的人才培养需要和选考科目要求等进行设置,是志愿填报和投档的基本单位。每个批次根据投档模式和招生院校数量等不同设置1—40个不等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1.普通类。设4个大批次: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
(1)普通类本科提前批(设6个录取小批次并按排列顺序依次录取)。
①招收飞行学员院校(实行梯度志愿,设1个空飞院校专业组志愿、1个海飞院校专业组志愿和1个民飞院校专业组志愿);
②综合评价录取及特殊要求院校(实行梯度志愿,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新疆警察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昆山杜克大学和上海纽约大学等录取的院校专业;
③军队院校(实行梯度志愿,设2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④提前录取普通院校(实行平行志愿,设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公安司法院校、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航海类专业、国家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专项、地方公费师范生、国家免费医学生以及教育部批准的院校专业;
⑤省内公安院校(实行平行志愿,设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⑥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平行志愿,设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2)普通类本科批(设2个录取小批次并按排列顺序依次录取)
①特殊类型招生(实行梯度志愿,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的院校专业;
②普通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设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普通本科院校招生的本科专业(含普通本科院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中外合作办学、八省区对等协作计划、定向招生、地方专项计划、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等);
(3)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设2个小批次并按排列顺序依次录取)
①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A段(实行平行志愿,设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高本贯通培养、航海类、国家免费医学生和公安司法等招生类型的院校专业;
②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B段(实行梯度志愿,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需要体检、面试等要求的院校专业;
(4)普通类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设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2.艺术类(设3个录取批次并按排列顺序依次录取)
(1)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实行梯度志愿,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经批准的艺术类本科校考专业和不分省招生的专业;
(2)艺术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设3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3)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设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3.体育类(设2个录取批次并按排列顺序依次录取)
(1)体育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设3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2)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设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三)志愿填报
考生填报志愿时,须了解拟报考院校的招生计划和选考科目要求等条件,根据自己的选考科目情况选择符合要求的院校专业组进行填报。考生选择的每个院校专业组就是一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下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专业;普通类考生不能兼报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艺术类各统考类别之间不能兼报,但同一统考类别中各子类或方向可以兼报。
对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我省将通过网上公开征集的方式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的投档方式与原报志愿相同。
(四)投档规则
1.平行志愿。平行志愿投档以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根据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数,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将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一次性投档到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普通类按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从高到低进行投档;艺术类在文化课和专业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艺术类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以一定比例换算后的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投档;体育类在文化课和体育术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体育术科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以一定比例换算后的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投档。
(1)艺术类投档综合分计算公式:
美术与设计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4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60%
书法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4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60%
音乐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
舞蹈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
表(导)演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2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80%
(2)体育类投档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
体育类综合分=(术科成绩÷术科满分×750)×6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40%
(3)同分排序规则
普通类: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艺术类、体育类: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2.梯度志愿。梯度志愿投档以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根据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数,按照“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依据志愿顺序进行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五)录取工作流程
1.在投档后,招生院校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进行专业录取,录取办法由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并严格按照招生章程执行。
2.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招生院校依据考生填报的“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未录满专业中按招生院校录取原则进行调剂录取。因不服从专业调剂,以及因身体条件、文化课成绩、单科成绩等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不能被录取的考生,由招生院校作退档处理。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