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实行新高考的省有:黑龙江、甘肃、吉林、安徽、江西、贵州、广西。
新高考模式的省份:
2023年有14个省份采用新高考模式:浙江、上海、江苏、山东、福建、广东、海南、北京、天津、河北、辽宁、重庆、湖南、湖北。2024年有7个省份将开始首届新高考,加入新高考队伍:黑龙江、甘肃、吉林、安徽、江西、贵州、广西。
首届新高考的省份:
2025年山西、河南、陕西、内蒙古、四川、云南、宁夏、青海8个省份首届新高考,截止目前全国共有29个省份启动新高考改革。
高考科目:
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科目,不分文理,使用全国卷。选择性科目由学生根据高校选科要求,结合自身特长兴趣,首先在物理和历史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即3+1+2模式。
以下2024年执行新高考改革省份新高考考试安排及录取规则,供大家参考:
【吉林省】
吉林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安排
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实行“3+1+2”模式,包括3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科目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选择性考试)科目,其中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任选一门)3门,不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考试含笔试和听力两个部分;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从物理和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任选1门,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任选2门。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等专业的考生还须按有关要求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二)考试时间安排。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命题,按教育部规定时间组织考试。选择性考试科目由我省自主命题,每门考试时长均为75分钟,与全国统考科目的考试同期安排。如全国统考科目有调整,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考试安排相应调整。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三)考试成绩。考生文化总成绩由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全国统考科目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按等级转换分数计入考生总成绩。
录取设置
2024年开始,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依据全国统考科目和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投档时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提供给招生院校,具体使用办法由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中明确。
(一)计划编制
1.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类别分为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每类招生计划按照首选科目历史和物理分别公布本科、高职(专科)招生计划。选考物理科目的考生只能填报物理科目组合的院校专业组,选考历史科目的考生只能填报历史科目组合的院校专业组。艺术类或体育类考生可在不同批次对应历史、物理兼报普通类的院校专业组。
2.我省招生录取采用院校专业组方式。高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一个或多个专业。同一高校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必须相同。同一高校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可根据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要求,分设不同的院校专业组。
3.对考生资格、生源范围及有其他特殊要求的专业应单独设置院校专业组,如: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中外合作办学、预科班、民族班、面向少数民族招生等。
(二)投档录取控制分数线
普通类按照首选科目历史、物理依据招生计划一定比例分别划定本科、高职(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同时,按照普通类本科招生计划数一定比例,依据首选科目分别划定本科特殊类型资格线,用于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的高考成绩要求须达到我省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或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
艺术类以普通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基数,按教育部要求划定。
体育类按照首选科目历史、物理,以及招生计划数和生源情况,分别划定本科、高职(专科)和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民航飞行技术专业的分数线参照教育部、中国民用航空局有关规定执行。
(三)批次设置
2024年起,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分为本科、高职(专科)两个阶段,按类别分批次进行。“院校专业组”为志愿填报与投档录取的基本单位。每个院校专业组内设6个专业志愿,专业组内设置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1.普通类
普通类分为提前批、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三个批次。
提前批分为A、B两个批段。A段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包括军事、公安、司法、消防、飞行学员、公费师范生、航海类等艰苦专业、优师专项计划、有关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部分院校的小语种专业;省属院校的免费医学定向、公费师范定向、订单农科生等相关专业;定向培养军士、司法类等高职(专科)层次相关专业,以及其他经教育部或我省招委会批准的特殊院校(专业)。B段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包括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院校及专业。
本科批设4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包括普通高校本科层次普通类招生各专业以及定向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中外合作办学、蒙生八省对等协作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等专业。
高职(专科)批设4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包括普通高校专科层次普通类专业。
2.艺术类
艺术类分为提前批、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
提前批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包括少数经批准组织校考的专业或戏曲类专业。
本科批设2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包括使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高职(专科)批设2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包括普通高校专科层次艺术类专业。
3.体育类
体育类分为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
本科批设2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包括普通高校本科层次体育类专业。
高职(专科)批设20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包括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体育类专业。
(四)征集志愿
除艺术类提前批以及普通类提前批B段外,原则上其它批次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均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五)同分排序规则
普通类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院校专业组,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院校专业组,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
【黑龙江省】
黑龙江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2024年,我省统一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行“3+1+2”模式,包括3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科目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选择性考试)科目,其中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任选一门)3门,不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考试含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从物理和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任选1门,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任选2门。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等专业的考生还须按有关要求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二)考试时间。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命题,按教育部规定时间组织考试。选择性考试科目由我省自主命题,每门考试时长均为75分钟,与全国统考科目的考试同期安排,如全国统考科目有调整,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考试安排相应调整。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三)考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由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全国统考科目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按等级转换分数计入考生总成绩。
录取设置
(一)计划编制
2024年起,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的普通类、体育类招生计划分物理类、历史类进行编制,艺术类不分物理类、历史类,统一按艺术类进行编制。招生院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结合自身办学条件、培养要求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等,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计划编制原则和要求,以“院校专业组”模式编制在我省招生的来源计划。招生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一个或多个专业(类)。同一招生院校,选考科目要求不同的专业不能设在同一个院校专业组内招生,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可以设在同一个院校专业组内招生,也可以分别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内招生。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特征要求(如计划性质、计划类别、性别、外语语种、生源范围等)原则上应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应分开设置院校专业组。
(二)批次设置
2024年,我省对招生批次进行合并。原普通本科一批(A段、B段)和普通本科二批(A段、B段)合并为普通本科批,艺术类本科提前批A段和艺术类本科提前批B段合并为艺术类本科提前批。
志愿设置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院校专业组是招生院校根据不同专业(类)的人才培养需要和选考科目要求等进行设置,是志愿填报和投档的基本单位。每个批次根据投档模式和招生院校数量等不同设置1—40个不等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1.普通类。设4个大批次: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
(1)普通类本科提前批(设6个录取小批次并按排列顺序依次录取)。
①招收飞行学员院校(实行梯度志愿,设1个空飞院校专业组志愿、1个海飞院校专业组志愿和1个民飞院校专业组志愿);
②综合评价录取及特殊要求院校(实行梯度志愿,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新疆警察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昆山杜克大学和上海纽约大学等录取的院校专业;
③军队院校(实行梯度志愿,设2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④提前录取普通院校(实行平行志愿,设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公安司法院校、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航海类专业、国家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专项、地方公费师范生、国家免费医学生以及教育部批准的院校专业;
⑤省内公安院校(实行平行志愿,设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⑥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平行志愿,设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2)普通类本科批(设2个录取小批次并按排列顺序依次录取)
①特殊类型招生(实行梯度志愿,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的院校专业;
②普通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设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普通本科院校招生的本科专业(含普通本科院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中外合作办学、八省区对等协作计划、定向招生、地方专项计划、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等);
(3)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设2个小批次并按排列顺序依次录取)
①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A段(实行平行志愿,设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高本贯通培养、航海类、国家免费医学生和公安司法等招生类型的院校专业;
②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B段(实行梯度志愿,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需要体检、面试等要求的院校专业;
(4)普通类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设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2.艺术类(设3个录取批次并按排列顺序依次录取)
(1)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实行梯度志愿,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经批准的艺术类本科校考专业和不分省招生的专业;
(2)艺术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设3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课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3)艺术类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设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3.体育类(设2个录取批次并按排列顺序依次录取)
(1)体育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设3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2)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设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三)志愿填报
考生填报志愿时,须了解拟报考院校的招生计划和选考科目要求等条件,根据自己的选考科目情况选择符合要求的院校专业组进行填报。考生选择的每个院校专业组就是一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下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专业;普通类考生不能兼报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艺术类各统考类别之间不能兼报,但同一统考类别中各子类或方向可以兼报。
对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我省将通过网上公开征集的方式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的投档方式与原报志愿相同。
(四)投档规则
1.平行志愿。平行志愿投档以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根据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数,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将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一次性投档到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普通类按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从高到低进行投档;艺术类在文化课和专业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艺术类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以一定比例换算后的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投档;体育类在文化课和体育术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体育术科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以一定比例换算后的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投档。
(1)艺术类投档综合分计算公式:
美术与设计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4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60%
书法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4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60%
音乐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
舞蹈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
表(导)演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2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80%
(2)体育类投档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
体育类综合分=(术科成绩÷术科满分×750)×6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40%
(3)同分排序规则
普通类: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艺术类、体育类: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2.梯度志愿。梯度志愿投档以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根据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数,按照“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依据志愿顺序进行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五)录取工作流程
1.在投档后,招生院校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进行专业录取,录取办法由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并严格按照招生章程执行。
2.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招生院校依据考生填报的“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未录满专业中按招生院校录取原则进行调剂录取。因不服从专业调剂,以及因身体条件、文化课成绩、单科成绩等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不能被录取的考生,由招生院校作退档处理。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29日
【甘肃省】
甘肃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实行“3+1+2”模式,其中“3”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日语、俄语、德语、西班牙语、法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1”为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选择的1门首选科目;“2”为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中选择的2门再选科目。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全国统一试卷。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选择性考试”)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由我省自主命题。
(二)成绩组成。考生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其中,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首选科目(物理、历史2选1)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选择性考试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选2)按照《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实施办法》(甘招委发〔2022〕36号)等级赋分转换后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
具有政策性照顾加分资格的考生,按照《甘肃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甘招委发〔2020〕9号)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在相关招生录取中加分分值一并计入考生总成绩。
艺术类、体育类(以下简称“艺体类”)考生须具有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相应的艺体类专业课成绩。
(三)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7日至10日。语文科目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数学和外语(含听力)科目考试时长均为120分钟,外语听力考试(30分钟)安排在外语笔试考试开始前进行。选择性考试科目考试时长均为75分钟。考生3门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报考少数民族语言授课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相应民族语文科目全省统一考试,考试时长为150分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统一高考科目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如有调整,选择性考试科目和民族语文科目的考试安排相应调整。艺体类考生全省专业统一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录取办法
自2024年起,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模式。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具体使用办法由各招生院校研究制定并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
(一)批次及志愿设置
202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类别分为普通类和艺体类。其中普通类设置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艺体类设置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批三个批次。每个批次下各设置若干段次,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填报模式。
1.普通类
本科提前批(A段):包括军队、公安(武警)、司法、军队招飞、民航招飞、国家公费师范生、地方免费师范生、免费医学生、优师专项、强基计划、职教师资单招、消防单招、运动训练及民族传统体育单招、残障生单招、保送生、少年班、小学全科教师等招生计划;经批准同意的部分特殊招生院校的招生计划及部分院校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类、小语种、航海类等专业招生计划。实行“1+1”顺序志愿(1个第一院校专业组志愿和1个第二院校专业组志愿)投档,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未完成招生计划实施一次征集志愿。
本科批(B段):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不征集志愿。
本科批(C段):包括普通类、定向、民族班、预科、民语及对等培养、高等职业教育中职升学考试录取(以下简称“中职升学”)、国家专项、地方专项、建档立卡专项(原精准扶贫专项)、革命老区专项、民族专项等招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未完成招生计划实施两次征集志愿。
高职(专科)提前批(D段):包括公安(武警)类、农村医疗专项计划、小学全科教师、残障生单招、高职综合评价录取等招生计划。实行“1+1”顺序志愿(1个第一院校专业组志愿和1个第二院校专业组志愿)投档,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未完成招生计划实施一次征集志愿。
高职(专科)提前批(E段):定向招收军士招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未完成招生计划实施一次征集志愿。
高职(专科)批(F段):包括普通类、民语类、定向、建档立卡专项(原精准扶贫专项)、民族专项、中职升学等招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未完成招生计划实施两次征集志愿(可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适当增加征集志愿次数)。
2.艺体类
本科提前批(G段):经批准同意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或戏曲类专业省际联考的高校本科层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不征集志愿。
本科批(H段):使用统考成绩的所有本科层次艺体类专业招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3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未完成招生计划实施两次征集志愿。
高职(专科)批(I段):使用统考成绩的所有高职(专科)层次艺体类专业招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设置3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6个专业选项和1个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未完成招生计划实施两次征集志愿(可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适当增加征集志愿次数)。
高考成绩公布后除强基计划、运动训练及民族传统体育单招、残障生单招、保送生、高职综合评价录取等招生计划无须填报志愿外,其余院校招生计划均须考生填报志愿。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同时录取的批次不得兼报,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进行填报,即艺体类本科各批次和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只能选定一类填报;艺体类高职(专科)批和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只能选定一类填报。中职升学类考生只能填报中职升学志愿。普通类、艺体类各批次段征集志愿的志愿设置保持不变。
(二)计划编制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按照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中职升学四类分别编制,其中普通类按照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别公布本科、高职(专科)层次各批(段)次招生计划。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只能填报物理科目组合内符合选科要求的院校专业组,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只能填报历史科目组合内符合选科要求的院校专业组。
艺术类、体育类、中职升学招生计划不区分物理类、历史类。使用统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按照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类(音乐教育-声乐)、音乐类(音乐表演-器乐)、音乐类(音乐教育-器乐)、播音与主持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表(导)演类(服装表演)等11个招考类型分别编制院校专业组计划。经批准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和使用省际联考成绩的戏曲类专业由院校根据专业设置情况编制招生计划。体育类按照田径类、足球排球篮球类、武术体操类3个招考类型分别编制院校专业组计划。中职升学按照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工业类、土木水利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教育与文化艺术类8个招考类型分别编制院校专业组计划。
院校招生计划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数量不等的专业。同一院校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可以设在同一个院校专业组内,也可以分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中,但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必须相同。同一院校的不同计划类别、计划性质、招考类型的专业计划须分科目要求编制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内。院校在安排院校专业组时,原则上同专业组内各专业要求应相同。
(三)投档及录取原则
1.划线原则普通类按照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别划定本科层次、高职(专科)层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同时按照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类分别划定本科特殊类型分数线,用于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等类型招生。
艺体类不区分物理类、历史类,按照招考类型分别划定本科层次、高职(专科)层次文化课和专业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投档原则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段)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普通类按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从高到低进行投档;艺术类在文化课和专业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照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以一定比例换算后的综合排序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投档。除播音与主持类外,艺术类其他各招考类型综合排序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排序成绩=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50%+专业课总分÷300×750×50%,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排序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排序成绩=文化课总分(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70%+专业课总分÷300×750×30%,最终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体育类各招考类型平行志愿综合排序成绩为体育专业课成绩。
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段)次按照“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投档。使用艺术类专业校考或戏曲类专业省际联考成绩录取的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将达到分数要求的考生志愿全部投档,由高校按照《招生章程》要求择优录取。
招生院校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进行专业录取,录取办法由院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院校依据考生填报的是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录取。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不能被录取的考生,由院校作退档处理。
3.同分排序规则
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前,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高考总成绩(含政策性照顾加分)相同时,比较“3+1+2”考试科目总成绩(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高低,高者优先。“3+1+2”考试科目总成绩(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仍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艺体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前,先根据艺体类考生综合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当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比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高低,再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投档。
4.其他事宜少数民族语言授课专业考试招生要求按照《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高等学校少数民族语言授课专业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甘招委发〔2023〕11号)执行。
【安徽省】
安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贵州省】
贵州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方案
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
2024年起,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实行“3+1+2”模式,包括3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科目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选择性考试)科目。其中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任选一门)3门,数学不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考试含笔试和听力两个部分;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从物理和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任选1门,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任选2门。全国统考科目使用全国统一试卷,选择性考试科目由我省自主命题。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等专业的考生还须按有关要求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7日至9日。语文科目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选择性考试科目考试时长均为75分钟。具体考试时间为:
全国统考科目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如有调整,我省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考试安排做相应调整。高考英语听力考试实行“一年两考”,两次考试均为全国统考,分别安排在1月8日和6月8日进行,1月8日只进行高考英语听力考试,6月8日英语听力考试在高考英语科目考试中进行。6月8日外语科目听力考试均安排在笔试后进行。
(三)成绩组成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由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全国统考科目,每科满分150分(外语科目笔试120分,听力30分。两次高考英语听力考试以最高成绩计入高考英语科目成绩),以原始分数计入高考文化成绩;考生选择的三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每科满分100分,首选科目以原始分数计入高考文化成绩,再选科目依据省教育厅印发的《贵州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等级赋分办法》(黔教函〔2022〕115号),将每科原始分数转换为等级分数后计入高考文化成绩。各科成绩当年有效。
(四)同分排序规则
普通类考生高考总成绩(含高考文化成绩和政策性加分)相同时按以下规则排序: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艺术类、体育类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首先比较高考总成绩,若相同再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
录取设置
(一)计划编制
普通高校招生类别分为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合并原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不再分文理科。各类别招生计划分本科、高职(专科)2个层次编制。普通类招生计划按照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分别编制,艺术类、体育类招生计划不分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艺术类组织省际联考的戏曲类本科专业和少数经批准组织校考的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招生计划。
(二)批次及志愿设置
各批次实行院校顺序志愿或专业(类)平行志愿:院校顺序志愿是指以“1个院校+6个专业(类)”为1个志愿,并设置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专业(类)平行志愿是指以“1个专业(类)+1个院校”为1个志愿,不设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1.普通类。设置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
(1)本科提前批分为A段、B段和C段。
本科提前批A段:包括有政治考核(考察)、面试、体检(军检)、体能测评(试)等特殊要求的军队、公安、司法院校本科专业,设置1个院校顺序志愿;强基计划、香港高校自主招生、飞行技术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少年班、保送生、运动训练单独招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残疾考生单考单招、应急消防单独招生、职教师资单独招生等按照相关规定投档录取。
本科提前批B段:包括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航海类等艰苦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小语种、定向就业以及其他按教育部规定可纳入提前批次录取的本科招生专业,设置1个院校顺序志愿。
本科提前批C段:包括国家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免费医学生等本科专业,设置60个专业(类)平行志愿。
(2)本科批。除本科提前批以外的其他本科招生专业(含预科、民族班、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设置96个专业(类)平行志愿。
(3)高职(专科)提前批。包括有政治考核(考察)、面试、体检(军检)、体能测评(试)等特殊要求的及其他按教育部规定可纳入提前批次录取的高职(专科)招生专业,设置1个院校顺序志愿。
(4)高职(专科)批。除高职(专科)提前批以外的其他高职(专科)招生专业,设置96个专业(类)平行志愿。
2.艺术类。设置本科批、高职(专科)批2个批次。
(1)本科批分为A段和B段。
本科批A段:少数经批准组织校考的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使用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的本科招生专业,设置1个院校顺序志愿。
本科批B段:包括使用我省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的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设置60个专业(类)平行志愿。
(2)高职(专科)批。设置60个专业(类)平行志愿。
3.体育类。设置本科批、高职(专科)批2个批次。
(1)本科批。设置60个专业(类)平行志愿。
(2)高职(专科)批。设置60个专业(类)平行志愿。
(三)志愿填报
1.时间安排。志愿填报安排在6月下旬进行。
2.填报方式。实行网上一次性填报各批次志愿,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及志愿填报系统完成填报。考生志愿应由考生本人自主填报,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代替考生填报。
3.相关要求。考生填报志愿时,艺术类和体育类可兼报普通类本科提前批C段、本科批、高职(专科)提前批及高职(专科)批;普通类不得兼报艺术类和体育类;艺术类和体育类之间不得兼报。
考生填报志愿须符合所填高校招生计划类别和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普通类按物理科目组合编制的招生专业,仅限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考生填报;按历史科目组合编制的招生专业,仅限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考生填报。艺术类、体育类的招生专业,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的考生均可填报。
考生填报志愿还须符合相应的资格条件:填报军队、公安院校等专业志愿的考生需参加相应的政治考核(考察)、面试、体检(军检)、体能测评(试)等,合格后才具备投档资格;填报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志愿的考生高考总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填报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招生、高水平运动队等专业志愿的考生须经过相应测试选拔程序和资格公示;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等专业志愿的考生须具备相应的报考资格;填报少数民族预科、民族班等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是少数民族;填报定向招生专业志愿的考生必须满足相应条件。
考生填报志愿前,应充分了解所填报高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以及公布招生计划中的备注信息等,因填报志愿不符合要求未被投档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划线原则
1.普通类划线
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按照相应本科、高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综合考虑成绩分布及生源等因素,按照首选科目物理、历史分别划定普通类本科、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按照普通本科首选科目物理、历史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分别划定特殊类型录取资格线,用于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经教育部批准可自主划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高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由高校自行确定。民航飞行技术专业的分数线参照教育部、中国民用航空局有关规定执行。
2.艺术类划线
根据艺术类各类别考生高考总成绩、专业省级统考成绩,结合招生录取和生源情况,划定艺术类各类别本科、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3.体育类划线
根据体育类考生高考总成绩、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按照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综合生源情况,分别划定本科、高职(专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和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五)投档规则及录取办法
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普通类按照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分别投档录取;艺术类、体育类不区分首选科目物理和历史投档录取。
投档模式分为院校顺序志愿和专业(类)平行志愿两种。顺序志愿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的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1.院校顺序志愿
普通类依据“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排序位次和高校确定的投档比例进行投档。
艺术类在高考总成绩、省级统考成绩及校考成绩均合格的生源中,按照考生志愿和院校要求投档。
2.专业(类)平行志愿
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按照考生投档排序位次和高校确定的投档比例进行投档。
(1)普通类
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排序,如考生高考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同分排序规则确定位次。
(2)艺术类
在考生高考总成绩、省级统考成绩分别达到我省当年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高考总成绩×60%+(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满分×750)×40%
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综合成绩=高考总成绩×50%+(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满分×750)×50%
(3)体育类
在考生高考总成绩、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分别达到我省当年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高考总成绩÷2+专业省级统考成绩
3.军队院校、综合评价招生等有特殊投档要求的,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4.各批次投档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公开征集志愿。
5.按照教育部规定,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6.已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的征集志愿和投档录取。
(六)综合素质评价
投档时,将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提供给高校,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其具体使用办法由招生高校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江西省】
江西2024年高校招生文化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文化科目实行“3+1+2”模式,由全国统考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以下简称选考科目)组成。“3”为全国统考科目,即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由教育部统一命题。“1”为首选科目,即物理、历史中的1科;“2”为再选科目,即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科中的2科,首选和再选科目由我省自主命题。
(二)成绩组成。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由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选考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考科目每科满分150分,直接以卷面原始分数计入高考文化总成绩;考生选择的三门选考科目每科满分100分,首选科目(物理、历史2选1)直接以卷面原始分数计入高考文化总成绩,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选2)依据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有关事项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17号)规定,以转换后的分数计入高考文化总成绩,转换基数为实际参加该科目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指原始卷面分值非0分考生)的人数。考生按有关规定享受政策性优惠加分的,分值直接计入其高考文化总成绩。
(三)考试时间。语文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数学和外语(含听力)考试时长为120分钟。各选考科目考试时长均为75分钟,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日 期 |
上 午 |
下 午 |
6月7日 |
语文 (9:00—11:30) |
数学 (15:00—17:00) |
6月8日 |
物理/历史 (9:00—10:15) |
外语(含听力) (15:00—17:00) |
6月9日 |
化学(8:30—9:45) 地理(11:00—12:15) |
思想政治(14:30—15:45) 生物学(17:00—18:15) |
注:全国统考科目时间安排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计划编制
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按照普通类(分历史科目组和物理科目组)、艺术类、体育类3个大类,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和划定分数线,统一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艺术、体育类专业不区分历史、物理科目组进行编制计划和划线录取。
各批次招生计划编制采取“院校专业组”模式,各招生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一个或多个专业。
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必须相同,选考科目要求不同的专业须分别设置“院校专业组”。同一院校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可根据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要求,分设不同的“院校专业组”。
对考生资格、生源范围及有其他特殊要求的专业应单独设置“院校专业组”,如: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苏区专项计划、艺术类专业方向等。
批次设置
(一)普通类(历史科目组、物理科目组)。普通类设提前本科、本科、提前高职(专科)、高职(专科)4个录取批次。
(二)艺术类。艺术类设提前本科、本科、提前高职(专科)、高职(专科)4个录取批次。
(三)体育类。体育类分别设本科、高职(专科)2个录取批次。
志愿设置
下列志愿中每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独立的志愿,内设6个专业志愿,考生在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中均须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的选考科目与拟报院校专业组的科目要求相符时方可填报。
(一)普通类(历史科目组、物理科目组)
1.提前本科批次。设军事类单志愿、军事类平行志愿、非军事类单志愿和定向招生平行志愿4个志愿栏,平行志愿栏分别设45个“院校专业组”,单志愿栏设1个“院校专业组”。
军事类单志愿不安排征集志愿,其余志愿安排1次征集志愿,平行志愿栏分别设20个“院校专业组”,单志愿栏设1个“院校专业组”。
2.本科批次。设特殊选拔单志愿和平行志愿2个志愿栏,特殊选拔单志愿栏设1个“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栏设45个“院校专业组”。特殊选拔单志愿栏仅限取得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的考生填报,平行志愿中“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苏区专项”计划仅限取得相应资格的考生填报。
特殊选拔单志愿不安排征集志愿。平行志愿安排2次征集志愿,分别设20个“院校专业组”。
3.提前高职(专科)批次。设单志愿和平行志愿2个志愿栏,平行志愿栏设45个“院校专业组”,单志愿栏设1个“院校专业组”。定向培养军士生志愿填在平行志愿栏,其他院校专业填在单志愿栏。
安排1次征集志愿,平行志愿栏设20个“院校专业组”,单志愿栏设1个“院校专业组”。
4.高职(专科)批次。设平行志愿,45个“院校专业组”。安排2次征集志愿,分别设20个“院校专业组”。
(二)艺术类
1.提前本科批次。设单志愿,1个“院校专业组”。不安排征集志愿。
2.本科批次。设平行志愿,45个“院校专业组”。安排2次征集志愿,分别设20个“院校专业组”。
3.提前高职(专科)批次。设单志愿,1个“院校专业组”。安排1次征集,设1个“院校专业组”。
4.高职(专科)批次。设平行志愿,45个“院校专业组”。安排2次征集志愿,分别设20个“院校专业组”。
(三)体育类
1.本科批次。设平行志愿,45个“院校专业组”。安排2次征集志愿,分别设20个“院校专业组”。
2.高职(专科)批次。设平行志愿,45个“院校专业组”。安排2次征集志愿,分别设20个“院校专业组”。
六、投档办法
下列各类各批次平行志愿只进行一次投档,不进行后续投档,对高校未完成的计划,进行网上征集志愿。
(一)普通类
根据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招生计划数和生源情况,按一定比例划定相应类别的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参考分数线和本科、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参考分数线作为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等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参考线。
投档时,在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文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按高校确定的招生计划1:1的比例(有特殊要求的除外)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提前本科批非军事类单志愿和提前高职(专科)单志愿可以进行后续投档,在文化控制分数线上投档录取仍未满的,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投档时,对线上生源不足的可以按照政策规定进行降分投档。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投档时按以下规则排序: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则同时投档。单志愿批次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同时投出,由高校按照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1.提前本科批次。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列入提前批录取的高校或专业。先投军事类单志愿,再投军事类平行志愿,再投非军事类单志愿,定向志愿在非军事类单志愿投档录取后进行。
2.本科批次。包括除列入提前批本科录取的所有本科专业。先完成特殊选拔单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再进行平行志愿投档。
特殊选拔录取分数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高校专项原则上不低于我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参考分数线。
3.提前高职(专科)批次。包括定向培养军士生以及部分有特殊报考要求的高职(专科)专业。先投平行志愿,再投单志愿。
4.高职(专科)批次。包括所有未列入提前高职(专科)录取的高职(专科)专业。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二)艺术类
1.提前本科批次。包括采用艺术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以及戏曲类专业等,按单志愿投档录取。将填报志愿且符合条件的考生档案提供给高校,由高校根据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2.本科批次。包括采用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按平行志愿投档。对省统考成绩达到我省对应层次专业类分数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对应层次专业类文化分数线的考生,将其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为综合成绩,分科类、不分首选科目从高到低统一排序,依据院校专业组志愿,按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1)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科类(方向),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成绩/300×750×50%。
(2)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70%+专业成绩/300×750×30%。
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则同时投档。
3.提前高职(专科)批次。包括经批准列入本批次的高职(专科)专业。投档时,将专业及高考文化成绩均达到我省高职(专科)相关专业类分数线、填报了相关高校志愿的考生档案全部投出,由高校依据学校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4.高职(专科)批次。包括所有未列入提前高职(专科)录取的高职(专科)专业。投档规则同本科批次。
(三)体育类
本科、高职(专科)批次对专业、文化分别达到对应批次专业合格线及文化控制线的考生,依据体育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
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则同时投档。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方案
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
2024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行“3+1+2”模式,包括3门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科目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选择性考试)科目,其中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任选一门)3门,不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考试含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从物理和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任选1门,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任选2门。报考体育类、艺术类等专业的考生还须按有关要求参加相应专业考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考试时间
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命题,按教育部规定时间组织考试。选择性考试科目由我区自主命题,每门考试时长均为75分钟,与全国统考科目的考试同期安排,如全国统考科目有调整,选择性考试科目的考试安排相应调整。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三)考试成绩
考生总成绩由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全国统考科目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思想政治等4门考试科目成绩计入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方式的通知》(桂教规范〔2023〕17号)等级转换分数计入考生总成绩。
录取安排
(一)计划编制
我区招生计划编制采取“院校专业组”模式,分本科、高职高专层次,按照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等类型呈现,其中普通类专业、体育类专业和使用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分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类,分别编制院校专业组及招生专业计划;少数经批准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编制招生计划时不分首选科目,不编制分省计划。
各招生院校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每个院校专业组内可包含一个或多个专业。同一院校考试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可以设在同一个院校专业组内,也可以分设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中,但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的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必须相同。同一院校的不同计划类别、计划性质、招考类型的专业计划须分科目要求编制在不同的院校专业组内。院校在安排院校专业组时,原则上同专业组内各专业的报考条件应相同。使用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按照音乐类(音乐表演)、音乐类(音乐教育)、舞蹈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9个类别分别设置院校专业组。
(二)批次及志愿设置
考生报考科类分为普通类、体育类、艺术类,其中体育类、艺术类可兼报普通类。录取工作分批次依次进行,录取批次共设本科提前批、特殊类型批、本科普通批、高职高专提前批、高职高专普通批等5个批次,每个批次下设置若干小批次,每个小批次下设置若干“院校专业组”志愿。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报考院校专业组的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方可填报相关志愿。
1本科提前批
安排空军招飞、艺术、体育及其他特殊类的本科专业。该批次分为6个小批次:空军招飞类、艺术类本科第一批(以下简称艺本一批)、艺术类本科第二批(以下简称艺本二批)、体育类、其他一类、其他二类。具体如下:
(1)空军招飞类。安排招收空军飞行员的本科专业。
按首选科目实行单志愿模式,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该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20个专业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选项。
(2)艺本一批。安排使用艺术校考成绩或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录取的本科专业和经批准在该批次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分首选科目实行单志愿模式,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该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20个专业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选项。该批次不设征集志愿。
(3)艺本二批。安排除艺本一批外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按首选科目和艺术统考专业类别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20个专业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选项。
(4)体育类。安排使用我区体育统考成绩录取的体育类本科专业。按首选科目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20个专业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选项。
(5)其他一类。安排军事、公安、消防、民航招飞、航海类、公费师范生、优师专项、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以及其他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高校(专业)等本科专业。按首选科目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20个专业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选项。
(6)其他二类。安排除其他一类外教育部规定可以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的本科专业。按首选科目实行单志愿模式,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该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20个专业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选项。
2特殊类型批
安排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等本科专业。按首选科目实行单志愿模式,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该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20个专业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选项。
3本科普通批
安排除本科提前批和特殊类型批外的其他本科专业,按首选科目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设置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20个专业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选项。
4高职高专提前批
安排艺术、体育及其他特殊类的高职高专专业。该批次分为4个小批次:定向类、艺术类、体育类、其他类。具体如下:
(1)定向类。安排免费医学生、公费师范生等定向培养计划的高职高专专业。按首选科目实行单志愿模式,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该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20个专业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选项。
(2)艺术类。安排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高职高专专业。按首选科目和艺术统考专业类别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20个专业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选项。
(3)体育类。安排使用我区体育统考成绩录取的体育类高职高专专业。按首选科目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20个专业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选项。
(4)其他类。安排军事、公安、航海等特殊类型以及经教育部批准在提前批次录取的高职高专专业。按首选科目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设置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20个专业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选项。
5高职高专普通批
安排高职高专提前批外的高职高专专业。按首选科目实行平行志愿模式,设置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置20个专业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选项。
(三)投档规则
根据考生成绩、招生计划数和生源情况,按照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别划定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本科层次、高职高专层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本科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本科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作为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和部分高校招生录取时的参考分数线。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以分批次、分院校专业组、分首选科目的考生志愿为投档依据,按投档基准分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普通类考生以高考总分(考生总成绩+政策性加分,下同)作为投档基准分,艺术类(使用艺术校考成绩或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的除外)和体育类考生以综合分作为投档基准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1单志愿投档规则
按照“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进行投档,将符合高校条件的考生按照与高校确定的投档比例(原则上1:1.2以内)投档。投档基准分相同、高校志愿相同的考生不受投档比例的限制,达到高校投档线的将全部投出。
2平行志愿投档规则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根据考生投档基准分、志愿顺序和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原则上按照线上生源数和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给高校,经高校申请,可按照与高校确定的投档比例进行投档。
(1)普通类考生位次排序。
普通类考生分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个类别,按照投档基准分从高到低排序。考生投档基准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原则决定。
(2)艺术类考生位次排序。
艺术类考生分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个类别,按音乐类(音乐表演)、音乐类(音乐教育)、舞蹈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9个类别分别计算综合分,报考多个专业类别方向的考生将有多个综合分。对高考总分和艺术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分、分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高考总分×50%+艺术统考成绩×(750/300)×50%(综合分的计算分为两步:第一步,分数换算,将艺术统考成绩按比例换算为满分为750分的成绩,即艺术统考成绩×750/300;第二步,权重分配后相加,高考总分占50%,换算后的艺术统考成绩占50%,即高考总分×50%+换算后的艺术统考成绩×50%,综合分四舍五入取整)。综合分相同时,首先比较考生高考总分,再按普通类考生位次排序规则依次比较,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原则决定。
(3)体育类考生位次排序。
体育类考生分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个类别计算综合分。对高考总分和体育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分、分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高考总分×70%+体育统考成绩×(750/100)×30%(综合分的计算分为两步:第一步,分数换算,将体育统考成绩按比例换算为满分为750分的成绩,即体育统考成绩×750/100;第二步,权重分配后相加,高考总分占70%,换算后的体育统考成绩占30%,即高考总分×70%+换算后的体育统考成绩×30%,综合分四舍五入取整)。综合分相同时,首先比较考生高考总分,再按普通类考生位次排序规则依次比较,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按照招生章程公布的原则决定。
按比例计算,凡投档数不是整数的,往上取整(即按比例计算,无论该校尾数是0.1还是0.9都按“1”取)。同位次、同高校志愿的考生不受投档比例的限制,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将全部投出。
(四)录取工作流程
1.投档后,招生院校按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进行专业录取,录取办法由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中公布,并严格按照招生章程执行。
2.当考生所填专业均已录满时,招生院校依据考生填报的“是否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未录满专业中按招生院校录取原则进行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组内专业调剂或身体条件、文化成绩、单科成绩等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的考生,由招生院校作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