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目前,已经有多个省(区/市)公布了组织校考院校专业名单,在“30+18”所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参照执行院校)中,已批准并公布可在省级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的院校:
美术学院:有清华大学、中央美术学院、天津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广州美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河北美术学院。
音乐学院:有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欢迎关注 艺考界)、沈阳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哈尔滨音乐学院。
戏剧传媒类院校:有中央戏剧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中国传媒大学。
艺术学院:有南京艺术学院、广西艺术学院、新疆艺术学院、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内蒙古艺术学院、山东艺术学院。
综合类院校:有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大学、天津工业大学、景德镇陶瓷大学。
其他:还有北京舞蹈学院、北京服装学院、北京印刷学院。
以下各地公告详细内容:
《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高校(专业)名单公告》
陕西省
陕西省教育厅发布《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名单公告》
自2024年起,西安美术学院和西安音乐学院以下专业可在省级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
一、西安美术学院:
绘画(专业代码:130402)、雕塑(专业代码:130403)、摄影(专业代码:130404)、中国画(专业代码:130406T)、实验艺术(专业代码:130407TK)。
二、西安音乐学院:
音乐表演(专业代码:130201)、音乐学(专业代码:13020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代码:130203)、音乐教育(专业代码:130212T)。
有关报考详情请咨询相关学院或查阅其招生简章。
陕西省教育厅
2023年9月26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发布《关于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具有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高校(专业)名单的公告》。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具有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高校(专业)名单公布如下:
自2024年起,广西艺术学院音乐表演(演奏)专业(专业代码:130201),可在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
有关报考详情可咨询广西艺术学院或查阅其招生简章。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3年9月26日
江西省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院校及专业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景德镇陶瓷大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4号)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现将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名单予以公布。
经高校自主申报、省教育厅初审、教育部专家复核和研究论证,景德镇陶瓷大学雕塑专业和陶瓷艺术设计专业列为普通高校艺术类校考专业。自2024年起,景德镇陶瓷大学可在各地省级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
请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辖区内各中学,告知相关考生做好备考准备。具体校考专业的报名办法、考试时间、地点和内容等以招生院校的公告为准。
江西省教育厅
2023年9月26日
江苏省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公布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名单的通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等文件精神,经履行规定程序,自2024年起,南京艺术学院的音乐剧、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教育、播音与主持艺术、流行音乐等九个专业,可在各地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省内其他普通高等学校(含部委属、省属等)的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校考。如有调整,另行公布。
上海市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发布《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院校专业名单公布》。
经审核,现将本市普通高校艺术类具备专业校考资格的院校及专业公布如下(实际校考专业及安排以各校当年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天津市
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发布《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名单》。
经审核,现将本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具备专业校考资格的院校及专业公布如下。(实际校考专业及安排以各校当年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广东省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公布广东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名单的通知》。
现将广东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名单公布如下:
自2024年起,星海音乐学院的音乐表演等10个艺术类专业、广州美术学院的书法学等13个艺术类专业(详见附表),可在省级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省内其他普通高等学校(含部委属、省属等)的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校考。如有调整,另行公布。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9月26日
广东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名单
辽宁省
辽宁省教育厅公布《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名单》。
下列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可在省级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是否组织校考由高校自定并以高校公布为准: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发布《关于公布内蒙古自治区具有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高校(专业)名单的公告》。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具有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高校(专业)名单公告如下:
自2024年起,内蒙古艺术学院舞蹈表演(专业代码:130204)、音乐表演(专业代码:130201)两个艺术类专业,可在省级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
有关报考详情可咨询内蒙古艺术学院或查阅其招生简章。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23年9月18日
河北省
河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公布河北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名单》。
现将河北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名单公布如下:
自2024年起,河北美术学院雕塑(专业代码:130403)、动画(专业代码:130310)、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代码:130508)、艺术与科技(专业代码:130509T)四个艺术类专业,可在省级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现予公布。
河北省教育厅
2023年9月15日
北京市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名单的通知》。
各相关高校,北京教育考试院:
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经论证审核,确定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名单,现印发给你们。各相关高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要求,切实做好艺术类专业校考各项工作。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3年9月28日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发布《哈尔滨音乐学院艺术类专业校考公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文件要求,自2024年起,哈尔滨音乐学院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中的音乐表演、音乐学和作曲与作曲理论等3个艺术类专业,须在省级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专业课校考。
特此公告。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2023年9月28日
湖北省
湖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公布湖北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名单的通知》。
经审核,现将我省普通高校艺术类具备专业校考资格的院校及专业公布如下(实际校考专业及安排以各校当年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发布《关于公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名单的公告》。
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名单公布如下:
自2024年起,新疆艺术学院音乐表演(专业代码:130201)、音乐表演(木卡姆演唱)(专业代码:130201)、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代码:130203)三个艺术类专业,可在省级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现予公布。如有调整,另行公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3年9月28日
山东省
10月8日,山东艺术学院在其学校官网发布《关于公布山东艺术学院艺术类校考专业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等文件精神,经上级批复, 2024年,我校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代码:130203)、雕塑(专业代码:130403)2个专业,可在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
有关报考详情请关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站(https://zsbgs.sdca.edu.cn/)。
特此公告。
山东艺术学院
2023年10月8日